2024年以来,在乃东区委、区政府及区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乃东区分局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理念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生态环保提供制度保障
1. 健全督察整改制度:为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乃东区制定印发《乃东区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及《乃东区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构建起权责明晰的整改责任体系,为督察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2.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方案: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区前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研究印发《乃东区着力推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区前列2024 年工作方案》,并建立每月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解决存在问题,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监管程序,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1. 强化督察整改力度:在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乃东区展现出坚定的决心和高效的执行力。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群众举报案件7 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17 项,完成整改16 项(除长期坚持的一项外其余均已销号),其余1项序时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未完成恢复治理)。
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转办案件27 项均已办结,反馈意见涉及的14 项任务中,12项已完成整改(除长期坚持的1项外其余均已销号),其余2项按序时进度推进。在整改过程中,通过下发督办单6 份、提醒单6 份,有效推动整改任务落实。针对兴开养殖场典型案例,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9 次整改专题会议,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2. 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乃东区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农村污水治理方面,招标实施《乃东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并多次深入项目点监督实施,同时编制完成12 个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并入库。在医废处置监管上,对医废处置中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完成季度医废处置运行管理考核,2024 年安全收运处置医废268吨,在危险废物管理领域,组织50 余家产废单位参加相关培训班,深入90余家产废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下发29份整改单,开展产废企业规范化评估,跨地区安全收集转运危险废物260 余吨。对14 家医疗机构的辐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下达14 份现场监督检查整改单。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上报14 家无废细胞申报材料。此外,还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在高考期间开展考场周边降噪工作,联合税务部门完成30 余个建筑项目生态环境税征收工作。
3. 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工作:在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中,乃东区严格把好环评审批关,2024 年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20余个,登记备案表200 个,并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19 个持证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季报和年报。联合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对污水处理厂、建筑垃圾消纳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和例行检查,2024 年共监督检查150余次(家),下达检查记录80余份。完成对辖区内多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点位、农田灌溉点位和功能区噪声点位以及16 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质量监测,确保辖区环境质量稳定良好。与相关乡镇(街道)、6 名环保监督员签订岗位责任书,及时兑现环保监督员和保洁员季度工资,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结合综治、生物多样性、科普宣传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文明月等主题活动,乃东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将无废城市、垃圾分类、固废污染防治等环保知识送进社区、校园、寺庙,2024 年共开展宣传活动29次。通过这些活动,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均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进行研究。2024 年,共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议7 次。同时,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全年支部集中学习42次,涵盖党纪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及《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研讨8 次36 人次。此外,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 次,讲党课4 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 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 次,民主评议党员1 次。积极配合乡村振兴领域区委巡察工作,围绕生态振兴组职能上报相关调阅资料和汇报材料,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生态环境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一)问题表现。尽管开展了多项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工作,但在一些重点领域仍存在风险。如对产废企业的监管,虽然开展了专项检查并下发整改单,但部分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可能尚未得到持续跟踪,存在环境风险反弹的可能性。
(二)原因分析
1. 监管资源与能力限制:生态环境监管范围广、任务重,而监管人员数量有限,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对所有企业和项目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监管。此外,监管设备和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影响了监管效率和质量。
2. 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部分产废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为降低成本,在环保设施投入和运行管理方面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对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
二是法治宣传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
(一)问题表现
虽然开展了29次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但宣传的深度和持续性可能不足,部分公众对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理解仍停留在表面,未能形成常态化的环保行为习惯。
(二)原因分析
1. 宣传形式与内容局限:当前的宣传活动形式较为传统,多以集中宣传、发放资料为主,缺乏创新性和互动性。宣传内容也未能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和接受程度,针对性不强,难以引起公众的共鸣和参与热情。
2. 宣传长效机制不完善:法治宣传活动缺乏系统性和长期性的规划,未能建立起常态化的宣传机制,导致宣传效果难以持续巩固和提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我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年初,研究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和法治政府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同时,将述法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压实了主体责任。二是增强法治意识。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2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及《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三是依法依规民主决策。我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同时,加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我分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助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