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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信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3-20 16:20:00 来源:乃东区信访局

2023年,区信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信访工作法治化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区信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重点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信访工作全过程。自觉把信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健全完善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体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抓手,要发挥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的职责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2023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2件170人次。目前,已全部办结。我局深入推进乃东区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一是推进预防法治化,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现在许多信访问题是不依法办事造成的,预防法治化就是要坚持依法办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推进受理法治化,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对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受理部门要分清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清是否已经进入相关程序、处在哪个环节,分清由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层级来负责,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送,让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序运转,形成工作闭环,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简单地“打包甩走”,不能让信访问题在层层转送中空转。三是推进办理法治化,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各级职能部门都要依照法定职权,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科学区分6种情形,按规定、按程序、按时限办。依法办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应按照“受理→调解→行政三级办理→法院两审终审→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监督”的“路线图”进行。四是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底。坚持责任主体、责任环节全覆盖,对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五是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各级政法机关要会同信访部门,对《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我局探索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五步治疗”工作法,2023年11月被中共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荣誉称号。

2023年度推荐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总体趋势较为平稳,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思想症结疏导能力有待加强、重复信访问题治理和积案化解思路不广、预警预测研判还不到位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领域“双拖欠”问题易发多发、居高不下,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开发、涉军涉央企、私人家装信访问题,协调难度大。在信访事项办理中,存在一些经过调解承诺解决,到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导致重复访时有发生。二是诉访未能做到彻底分离。在接访中,有些案件已经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解决,但是上访人考虑到诉讼周期长、见效慢,信访成本低、更便捷,“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目的,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坚持把法治建设,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从不放松学习,不断丰富知识储备,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过硬本领,力求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力求服务群众高质高效,始终用忠诚肩负起为民解难的重担,用担当承载着为党分忧的厚重。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实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拓宽学习载体,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和《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思维,切实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结果。

(二)增强法治建设,实现诉访分离。一是加强法治观念。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结果。二是严格甄别把关。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引导到司法渠道解决,真正做到诉访分离。三是落实稳控责任。对于依法终结的案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有抵触情绪或存在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隐患的,涉事属地要继续做好人员教育稳控工作,直至息诉罢访。

(三)信访源头治理,促进事要解决。一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下大力气把好信访工作的“第一道关口”,督促各职能部门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提高群众满意率。二是积极主动排查化解土地征用、拆迁、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努力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始发阶段,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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