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22年4月3日,接到受理编号第9批D2XZ202204020015转办件后,乃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山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次仁平措,副市长次仁,副市长、乃东区委书记张维,区委副书记、区长索朗平措先后率市整改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区相关部门等负责同志第深入乃东区泽当街道办事处金鲁社区巴山农牧屠宰厂现场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核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该举报对象为巴山农牧实业有限公司(二期)巴山农牧屠宰厂,该厂位于乃东区泽当街道金鲁社区金沟。该项目于2017年11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山环审〔2017〕253号),2019年3月30日开工建设,2019年9月7日建设完成,2019年9月13日试运行,因屠宰厂待宰区、屠宰区未设置15米排气筒,屠宰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50m³/d,采取格栅+曝气调节池+隔油沉砂池+水解酸化池+SBR池处理工艺)未正常运行等问题未整改完,至今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二)核实情况
举报称“巴山农牧屠宰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屠宰厂周边土壤”问题。自2019年9月投入生产以来,累计屠宰生猪5353头,产生污水量682吨(经查阅公司污水资源化处理台账),因每天产生的污水产生量小,企业为节约成本,未运行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屠宰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由塑料管导引浇灌厂区周边苗木,沉淀物经由吸污车转运至桑日县葡萄基地施肥。
综上所述,转办案件内容属实。
二、处理情况
截止目前,乃东区将该公司未验先投、污水直排等问题移交至山南市生态环境局,乃东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在该企业未完成环保专项验收之前不得生产经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乃东区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4月12日由市政府副市长、乃东区委书记张维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对屠宰厂周边土壤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对社会公开;三是要求企业积极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杜绝偷排、漏排的事情发生;四是在整改期间和整改完成后对周边群众开展走访、调查,虚心接受群众对整改工作的监督;五是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检查力度,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附件:泽当街道办事处金鲁社区巴山农牧屠宰厂举报问题的整改方案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泽当街道办事处金鲁社区巴山农牧屠宰厂
举报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环境保护转办案件的办理落实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围绕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巴山农牧举报问题,全面排查梳理环境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环评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人、一抓到底。加快推进乃东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的整改工作,整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问题及措施
整改措施1:乃东区对该企业立即进行停产整顿,未完成竣工环境验收整改工作之前,不得生产经营。
责 任 人:区委副书记、区长 索朗平措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间:2022年4月9日
整改措施2:对屠宰厂周边土壤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对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处理。
责 任 人:区委副书记、区长 索朗平措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间:2022年4月20日
整改措施3: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责 任 人:区委副书记、区长 索朗平措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乃东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间:长期坚持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督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整改工作,区整改督办组、市生态环境局乃东分局负责日常整改督办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人和部门,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建立通报制度。按照督察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区整改督办组每月进行一次整改工作调度,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