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乃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山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有力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乃东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乃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8个方面34项工作逐一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贯彻落实。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述职述法制度,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乃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政府党组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围绕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成果。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审批服务工作目标,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发布事项153个,形成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深化办理深度,持续做好事项录入工作,压缩办件时间,承诺时间按照法定时间压缩52.63%,即办件占比超过14.38%。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执行《乃东区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暂行办法》,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激发民营经济市场活力。持续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经营场所条件、开放企业名称库、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简化审批流程等,按照“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多项惠企政策,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做到开办企业“全程网办、一日办结”,开展“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个窗口”登记以来,企业申报材料减少53.8%,文书规范减少33.3%,全程电子化企业达95%以上,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缩短为1个工作日,有效减少繁杂审批许可备案。三是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召开的区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工作部署会议,主动邀请司法、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四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疏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落实“四早措施”,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防控,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疫苗接种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五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研究制定《乃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设立河长制公示牌12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启动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区级河长示范带头,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开展雅砻河“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2021年乃东辖区内所有采石采砂场全部关停并拆除设施设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二是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综合分析研判和论证,提出风险等级评定和风险防范措施。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本级财政预算专门经费,保障法律顾问制度执行,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为乃东区重大行政决策、经济合同签订以及政府各部门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86件(次),有效规避决策层面法律风险。四是严格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对《乃东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依法备案,清理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继续有效16件、修改2件、失效7件、废止2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在全区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1年对公安、人社、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开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协调组织13名拟取得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参加市级执法培训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2021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当事人均认可复议决定。三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开展“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占用林地”“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排查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件,立案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被建议单位采纳回复率100%,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藏源发布、微信微博等平台,全面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以财政预算、“三公”经费、行政权力运行、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等领域为公开重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1年,公开政府事项395项。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答复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21年,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按时回复率100%。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履行行政监察监督,强化对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2021年,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1人次,发现问题8个,提出审计意见建议3条,采纳3条,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六)依法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先后2次召开全区民族团结工作推进会,研究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召开2021年各界人士代表迎春座谈会,举办“端午粽情中国结、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团结的政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二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宗教事务条例》和自治区《五项管理意见》等政策法规,持续深化“三个一”活动,教育引导涉宗干部努力成为宗教工作的“行家里手”。认真落实“一覆盖”“一教育”“一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寺庙财税监管,巩固在编僧尼“三险一保障”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个不增加”要求,依法加强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管理,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各类宗教活动,依法从严整治宗教乱象,严格控制宗教活动次数和规模,扎实做好重大活动社会风险评估,确保涉宗领域和谐稳定。三是持续深化平安乃东建设。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坚持以平安中国示范县区创建为抓手,依托“雪亮工程”、“智慧公安”、“智慧警务”、维稳大数据中心等平台,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成7个乡镇(街道)、53个村(社区)综治中心(站),不断提升管理与服务规范化建设能力,圆满完成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维稳安保任务,乃东区荣获“2017-2020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区”。四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紧盯“国泰民安”这个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发动人民调解组织和各级人民调解员,针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形势,依法分类处理,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2021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2次,调解案件总数8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涉及金额685.5万元,协议履行率达到100%,未发生因调处不及时引起的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劳动纠纷、交通纠纷、消费纠纷、婚姻纠纷、物业纠纷)调解矛盾纠纷687件,涉及金额2176.5万元;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19件388人次,办结率达97.5%。五是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宪法、国家安全、婚姻家庭、公共卫生、民族团结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等宣讲宣传,全面推进精准普法各项工作。2021年乃东区结合国家安全日、平安建设、疫情防控、“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1295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及宣传品5.5万册(件),受教育人数达7.8万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六是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协助配合立法部门收集立法工作相关信息,广泛听取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家、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收集并上报基层治理、建筑垃圾治理方面的立法建议2条,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期盼反映到法律法规中来,切实增强立法透明性和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精准化和适应性。七是积极开展法律公共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推进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援助律师专业性优势,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1年共开展法律援助293起,代写法律文书275份,提供法律咨询452人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建设法治政府合力未形成。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习惯于用“老思维”、“老套路”,创新意识不足,力量薄弱分散,缺乏协调配合,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的工作合力未完全形成。
(二)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不明显。区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群众不善于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了解信息,导致政府门户网站使用率、知晓率不高,未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的站桥梁纽带作用。
(三)政府法律顾问覆盖不广泛。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不够,大多仍局限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审核政府合同等一些常规性的法律服务事项上,村(社区)法律顾问未实现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力量薄弱。
(四)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不够大。法治建设偏重于制度层面构建和工作机制完善,学习和宣传碎片化、零散化,法治文化建设缺乏有效支撑,与社会各类文化融合不紧密,法治文化涵养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律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培训制度,以“八五”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充分利用区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思维,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科学民主决策。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科学精准研判,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三)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健全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着力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的政府政务信息审核上报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政务信息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政务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对政府门户网站知晓率和使用率,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政府行为、沟通广大群众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培训指导,打造过硬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扎实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切实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合理性。
(五)加强宣传引导,规范行政复议。积极谋划和规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积极稳妥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持续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主体,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的相关功能和作用,引导广大群众主动运用行政复议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六)注重协调联动,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增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栏,邀请人大、人民检察院及相关执法检查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跨部门、跨领域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统一着装、主动亮证,进行案卷凭查,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劝导示范等柔性行政执法方式,推动行政管理效果实现最大化,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七)调动各方因素,排查化解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深化“三调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机构、目标任务、部门职责,着力构建“信访打头、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过漏体系,充分调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效率,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乃东建设。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