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党办发〔2021〕41号)要求,经乃东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成立乃东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索朗平措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欣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扎 西 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瑛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农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
高开方 区政府办主任
刘 旭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军 区法院副院长
邓 晶 晶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达瓦扎西 区发改委主任
次 旺 区教育局局长
扎 西 区公安局政委
仓 决 区民政局局长
赵 龙 区司法局局长
拉巴次仁 区财政局局长
魏 林 区人社局局长
曲央卓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多吉次仁 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 思 区商务局局长
丹 平 区卫健委主任
刘 茹 萍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水 仙 区医保局局长
马 恩 友 区便民服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纳入地方“十四五”改革发展规划;统筹乃东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议、修订有关工作制度及办法。
各成员单位职责: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指定本单位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事宜,根据改革任务分工情况,按时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乃东区税务局,乃东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乃东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次吉卓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扎 西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次吉卓嘎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成 员:王 瑛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农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
多 布 杰 区互联网评论中心专技人员
张 军 区法院副院长
顾 菲 菲 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 敏 区发改委副主任
扎西巴珠 区教育局财务室负责人
吴 潮 区公安局泽当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所长
高 小 丽 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 龙 区司法局局长
拉巴次仁 区财政局局长
赵 玲 霞 区人社局副局长
曲央卓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多吉次仁 区住建局副局长
吴 至 锋 区商务局副局长
马 国 玲 区卫健委副主任
高 强 民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桑 吉 区医保局一级科员
巴桑罗布 区政务服务中心专技人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拟定我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运行机制、工作计划;定期汇总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建立乃东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发生变动需调整充实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