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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乃东区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2-21 15:19:25 来源:藏源发布

区(中)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党办发〔202141号)要求,经乃东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成立乃东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长:索朗平措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欣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员:    西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瑛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农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

高开方  区政府办主任

        刘    旭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军  区法院副院长

        邓 晶 晶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达瓦扎西  区发改委主任

        次    旺  区教育局局长

        扎    西  区公安局政委

        仓    决  区民政局局长

        赵    龙  区司法局局长

拉巴次仁  区财政局局长

        魏    林  区人社局局长

        曲央卓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多吉次仁  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    思  区商务局局长

        丹    平  区卫健委主任

        刘 茹 萍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水 仙  区医保局局长

        马 恩 友  区便民服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纳入地方“十四五”改革发展规划;统筹乃东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议、修订有关工作制度及办法。

各成员单位职责: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指定本单位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事宜,根据改革任务分工情况,按时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乃东区税务局,乃东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乃东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次吉卓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任:    西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次吉卓嘎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员: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农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

        多 布 杰  区互联网评论中心专技人员

        张    军  区法院副院长

        顾 菲 菲  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    敏  区发改委副主任

        扎西巴珠  区教育局财务室负责人

            区公安局泽当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所长

        高 小 丽  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    龙  区司法局局长

        拉巴次仁  区财政局局长

        赵 玲 霞  区人社局副局长

        曲央卓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多吉次仁  区住建局副局长

        吴 至 锋  区商务局副局长

        马 国 玲  区卫健委副主任

        高 强 民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桑    吉  区医保局一级科员

        巴桑罗布  区政务服务中心专技人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拟定我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运行机制、工作计划;定期汇总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建立乃东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发生变动需调整充实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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