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按照《山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要求,科学编制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范围及内容
拟以乃东区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对关系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行政决策事项,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
1.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共事业价格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具体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3.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4.本行政区域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水、土地、能源、矿产、森林、湖泊、生物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和传统居民、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各类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等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包括:
1.决定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涉及基本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
2.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3.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
二、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
(一)财政决策、货币政策等宏观决策,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决策;
(二)政府内部事务管理事项决策,包括人事、财务、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拟出台的,没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事项;
(四)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
三、报送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研究分析,梳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并认真填写《乃东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请表》(附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政府办文秘室。请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于2025年3月18日前报送《乃东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请表》(附件),预期未报送视为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区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清单管理,未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的,原则上本年度不得提请区政府研究。
附件:乃东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乃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5日
附件:
乃东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决策事项名称 | |
决策承办单位 | |
计划完成时间 | |
实施决策建议的主要依据 | |
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
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如本表不够,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