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意见》《山南市关于加快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山南市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现将《乃东区乡村旅游产业扶持奖励实施细则(暂行)》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相关意见请在2024年4月1号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送至:乃东区旅游发展局(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英雄路21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dxwgj78@163.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7828360
附件:《乃东区乡村旅游产业扶持奖励实施细则(暂行)》
乃东区旅游发展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