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旅发〔2024〕7号
各乡镇(街道)、区(中)直各单位:
为加快乃东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我区景区、乡村旅游点的宣传营销力度,深入挖掘乃东旅游客源市场,充分发挥旅游带动增收作用,拓展乃东区的旅游产业和乡村旅游市场,打响“乃东,西藏源来在这里”旅游品牌知名度,促进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推进乃东旅游产业市场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乃东区乡村旅游产业扶持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乃东区乡村旅游产业扶持奖励实施细则(暂行)
乃东区旅游发展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