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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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2.25”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2023-03-21 12:50:06 来源:乃东区政府办

区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25”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根据《山南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山政办发〔20235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2.25”火灾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李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员: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区纪委二级主任科员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洛桑西绕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多吉次仁区发改委副主任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普布次仁  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尼玛次仁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殿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高级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队,负责火灾事故调查相关事宜。彭南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分组情况

(一)技术组

长:彭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员:普布次仁  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主要职责任务:协助市消防救援支队查明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事故死伤人数及死伤原因;事故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对有关物证进行鉴定、检测,对事故发生机理进行分析认定,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提出对事故性质认定的初步意见和事故预防的技术性、针对性措施;形成技术组调查报告提交事故调查组审议;完成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管理组

长:尼玛次仁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多吉次仁区发改委副主任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区住建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高级工程师

主要职责任务:查明事故发生场所的基本情况、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及其工作人员、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查明事故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责任和监管职责落实情况,查明相关单位和人员负有事故责任的事实,提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针对事故暴露的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形成管理组调查报告提交事故调查组审议;完成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综合组

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殿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筹备事故调查组成立,组织召开事故调查组相关会议;报送和处置事故调查相关信息;了解掌握各工作小组调查进展情况,协调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需要对补充调查的事项进行调查;收集管理事故调查资料和舆情信息;起草事故调查报告提交调查组审议;完成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责任追究组

  长:何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员:次    区纪委二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事故调查责任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

乃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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