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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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山南市大学生资助 工作的通知

2020-09-25 17:36:02 来源:乃东区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山南地委、山南地区行署关于“十三五”时期“十大民心工程”的实施意见〉》(山委〔2016〕1号)、《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山政办发〔2016〕79号)和《乃东县农牧民子女、城镇低保生和单职工困难家庭子女大学阶段资助办法》的通知(乃政发〔2013〕6号)及脱贫攻坚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认真开展乃东区2020-2021学年山南市大学生资助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对象

(一)资助范围

1、父母双方和子女户籍均为农业户口的农牧民子女。

2、家庭经济困难,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贫困家庭子女(需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

3、父母双方或单亲父母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录用,属于城镇灵活就业或未就业,且父母和子女均为非农业户口(需提供父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社区证明和户口簿)。

4、残疾、孤儿、因公殉职子女。

(二)资助对象

2020年高中应届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不含区外对口高职考试),考入全日制计划内区内外本科、专科的大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或被高校推荐免试就读或连读研究生的学生(攻读在职、函授研究生者不享受资助)。

二、资助标准

(一)农牧民子女、贫困家庭子女、非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子女就读非免补专业的,区外本科每生每年10000元、区外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区内本科每生每年8000元、区内专科每生每年6000元。

(二)农牧民子女、贫困家庭子女、非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子女就读免补专业的,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不分本专科和区内外,每生每年5000元。

(三)残疾学生、孤儿、因公殉职家庭子女,不分农村和城镇户籍、不分区内外,按照本科、专科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每生每年10000元、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

(四)应届毕业就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就读硕士研究生阶段每生每年15000元,就读博士研究生阶段每生每年20000元。

三、乡镇(街道)学生资料初步审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一名具有一定资助工作经验及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大学生资助申报初审工作。从 2020年9月17日开始收集、初步审查本辖区内今年申报大学生资助资料。

四、乃东区资助委员会复审阶段(10月9日—10月16日)

由区资助委员会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大学生资助申报初审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多颇章乡10月9日、索珠乡10月10日、结巴乡10月12日、亚堆乡10月13日、颇章乡10月14日、昌珠镇10月15日、泽当镇10月16日。复审时,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名单按照村(居)依次排列放好。

五、具体要求

乃东区所有受资助学生需要认真填写“山南市山南籍大学生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介绍信(盖户籍科红章)、在校证明原件并依次装订研究生学生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接受县级复审时,学生和父母户口薄需带原件)

六、学生在校证明收集工作要求

乃东区资助委员会根据录取通知书等学生资料审查及户籍审查工作结束后,确定的实际人数需上交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制定的学生在校证明附件3(证明必须提交加盖院校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不予受理),各乡镇(街道)务必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收集工作,并上交至乃东区教育局大学生资助办。由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共同审查确认的,为最终受资助人员。

七、公示时段:10月20日-10月26日

经初审、复审、市教育局审查确认无误后,由各乡镇(街道)用藏汉双文将申报学生情况在本乡镇(街道)公示栏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注意学生信息的保密)。期间如有漏报的学生,务必在公示7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区教育局补报,逾期不予办理。

八、责任追究

(一)申报资助政策的学生及家庭,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信访举报等)一经查实,将追回所有资助资金,并取消其享受山南市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资格。在规定期限内,因学生及学生监护人员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缓报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资助资格确认错误等的由享受资助人负责。

(二)因各乡镇(街道)资助统计负责人疏忽大意造成漏报、少报、缓报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资助资格确认错误等问题,由各乡镇(街道)负全责。

(三)对弄虚作假、套取、挤占、挪用、顶抵、滞留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大学阶段资助工作最终以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准。

附件:1、山南市山南籍大学生资助申请表   

2、2020年山南市大学生资助情况花名册     

3、2020年山南市大学生在校证明

4、2020年免费学生报到回执单

乃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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