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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2025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公示

2025-04-28 19:36:01 来源:生态环境局乃东区分局


根据《山南市2025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由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山南市监测中心、西藏以勒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试点环境质量、农业面源污染源、重点污染源、声环境质量开展常规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如下:

一、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乃东区设有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2个,分别位于: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原山南市人民医院,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进行采样分析。

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进行监测。监测结果2025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3%。

二、区控、国控、地表水水质监测

山南市乃东区2025年第一季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共设置4个监测断面:乃东区雅砻河上游500m和乃东区雅砻河下游1.5km、(原名称:乃东县雅砻河下游1km)、乃东区雅鲁藏布江娘果大桥,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4次;国控断面共设1个点位:泽当,每月监测一次,全年12次。第一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水域标准要求。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2025年第一季度开展辖区内8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分别为:乃东区泽当镇大口井水源地、乃东区泽当镇南郊水厂1号井、乃东区泽当镇南郊水厂2号井、乃东区泽当镇南郊水厂3号井、乃东区泽当镇南郊水厂4号井、乃东区泽当镇北郊水厂1号井、乃东区泽当镇北郊水2号井、乃东区泽当镇北郊水厂3号井。

常规监测项目: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计39项。每月监测一次,每年12次。第一季度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

四、农村试点环境质量监测

1、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2025年第一季度乃东区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设1个监测点:多颇章乡嘎东团结新村村委会,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共计6项指标。

监测结果: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二级限值要求。

2、农村地表水

2025年第一季度山南市乃东区农村地表水共设置1个监测点位:多雄河河流断面上游,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监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共25项。

监测结果:多雄河河流断面上游地表水本次监测25项指标,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II类标准限值要求。

3、农村村庄饮用水源地

2025年第一季度山南市乃东区农村村庄饮用水源点共设置1个监测点位:乃东区多颇章乡嘎东团结新村水房,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2次。

监测项目: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39项。

监测结果:水房地下水(多颇章乡嘎东团结新村)饮用水本次监测39项指标,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1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农业面源污染源监测 

2025年第一季度山南市乃东区农业面源污染源监测共设置1个点位:索珠乡恰当村温曲河下游500m(恰当桥),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监测项目:水位、水面宽度、流量、水温、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磷酸盐、可溶性磷酸盐、五日化学需氧量、挥发酚共计13项。

监测结果:索珠乡恰当村温曲河下游500m(恰当桥)地表水本次监测13项指标,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Ⅱ类标准限值。

六、污染源监测 

2025年第一季度乃东区重点污染源:医院废水总排口、垃圾填埋场、藏药厂、污水处理厂和医废处置中心,共计12个重点污染源,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医院废水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氨氮、总银、总汞、总砷、总铬、总镉、总铅、六价铬、粪大肠菌群、挥发酚、总余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总氰化物,共24项。

监测结果: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

藏药厂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总氮、氨氮、总磷、动植物油、总氰化物,共10项,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监测结果:废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标准限值要求;

垃圾填埋场监测项目:无组织废气:甲烷、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共4项,地下水: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耗氧量(以O2计)、氨氮(以N计)、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氰化物、氟化物、砷、汞、总铬、铬(六价)、铅、镉、镍、铍、粪大肠菌群,共25项。

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甲烷监测结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9.3限值要求;

养殖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共3项,废水:色度、pH、溶解性总固体、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共计5项。

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废水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中表1标准限值。

医废处置中心监测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共4项,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总氮、氨氮、总磷、总汞、总砷、总铬、总镉、总铅、六价铬、粪大肠菌群、烷基汞,共19项。

监测结果:污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限值和表2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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