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65号)和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成立乃东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索朗平措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 欣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仁青旺堆 区政府副区长
宋 超 区政府副区长
李 学 军 区政府副区长
朱 京 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邬 兴 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次仁多吉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 勋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妮 妮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副局长
达瓦扎西 区发改委主任
拉巴次仁 区教育局副局长
扎 西 区公安局政委
尼玛卓嘎 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 龙 区司法局局长
拉巴次仁 区财政局局长
魏 林 区人社局局长
曲央卓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贺 小 军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多吉次仁 区住建局副局长
黄 燕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朗 嘎 区水利局局长
才仁顿珠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思 区商务局局长
多吉普尺 区文化局(文物局)局长
李 红 兵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德 央 区旅发局局长
阿 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次 旺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如 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米玛扎西 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
张 水 仙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仓 决 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
扎 西 区税务局局长
杨 世 军 农行乃东支行行长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区政府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法治保障组6个专题组和协调小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专责组
组 长:李 学 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仓 决 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管理局局长
次仁多吉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区发改委、司法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负责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放权方面,组织梳理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材料及流程,推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专责组
组 长:李 欣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达瓦扎西 区发改委主任
成 员:区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行乃东支行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防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快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完善企业行政处罚、纳税、社保、水电气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压缩信贷审批时间;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三)激励创业创新专责组
组 长:仁青旺堆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魏 林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区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督促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机构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创业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专责组
组 长:朱京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茹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局、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五)改善社会服务专责组
组 长:李 学 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尼玛卓嘎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区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事业等保险覆盖面。
(六)法治保障专责组
组 长:宋 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 龙 区司法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解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各专责组主要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专责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及督促落实作用。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部门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