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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室工作制度

2019-01-20 12:47:00 来源:乃东区纪委

1、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规范信访工作办事程序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的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切实履行好“教育、惩处、保护、监督”职能作用;

3、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对信访要认真阅读,准确把握内容,及时核实,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重要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不属于纪委范围的信访举报要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4、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重大问题由纪委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反映处级领导的违纪问题,由上级纪委调查处理,并根据区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进行工作;

5、 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究,不错不纠”的原则,受理、处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及群众的申诉,对打击报复或诬告行为,必须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对反映问题严重失实,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及时澄清是非;

6、严守机密,严肃纪律;不将信访内容外泄,切实保护检举人、被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对泄漏信访举报情况的,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7、为方便群众举报,纪委信访室全天接待群众来访,并公布纪委信访室举报电话;

8、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访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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