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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室工作制度

2019-01-20 12:45:00 来源:乃东区纪委

1、负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包括乡镇纪检干部)进行监督;

2、指导乡镇纪委开展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和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

4、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督办或直接办理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收集纪检干部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汇报;

7、负责纪检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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