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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制度

2019-01-20 12:44:00 来源:乃东区纪委

为规范纪检监察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促进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法制化、科学化,为党的事业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党纪、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依靠党员和群众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党委、纪委作出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负责违纪案件的查处;法律、党章、行政法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它职责;

三、工作程序

1、对需要澄清问题予以核实;

2、制定纪检监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区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交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纪检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四、调查处理程序

1、对需要调查处理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党纪或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2、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3、有证据证明违反党纪政纪,需要给予党纪政纪或者作出其它处理的,进行审理;

4、作出处分决定或者提出建议

五、立案批准手续

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除领导已批示调查的外,需要立案的,都必须写出正式立案报告,报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

六、定性处理原则

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定性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七、来信来访处理原则

1、实事求是;处理信访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弄清情况,分清是非,妥善处理;切忌先入为主,偏听偏信,主观臆断;

2、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要根据干部的职务和管理权限分级处理;

3、保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4、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5、慎重对待政策性问题。

八、纪检监察干部守则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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