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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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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9-10 15:51:12 来源:乃东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山南市政务服务中心A9-A11窗口

联系方式:0893-770599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格桑冬旦

自建房

地区第二退休区

山乃国用(2014更)第0064号/山南房权证乃东县字第715000267号

尼玛卓嘎

格桑卓嘎

巴桑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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