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办案水平,经严格考察和综合评估,拟聘任以下人员为乃东区兼职仲裁员,具体情况如下:
索朗边觉,男,藏族,1995年02月出生,西藏兰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拟聘任为乃东区兼职仲裁员。
王豫庆,男,汉族,1998年10月出生,西藏灏百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拟聘任为兼职仲裁员。
刘佳怡,女,汉族,1995年02月出生,西藏伟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拟聘任为兼职仲裁员。
此次聘任工作完成后,我委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办〔2022〕96号)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定期培训、案件评查、当事人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兼职仲裁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管理,确保我区仲裁员队伍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为推动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本次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乃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893-7928177;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英雄路15号)。
乃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