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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人社局(医保局)关于兑现农牧民首次创业补贴的公告

2025-10-13 17:04:51 来源:乃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乃东区医疗保障局)

乃东区农牧民创业者:

为鼓励有技能、善经营的农牧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2020年农牧民培训和转移就业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21号规定)《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藏人社发〔2020〕68号)等文件精神,乃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乃东区医疗保障局)现对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西藏籍农牧民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其一次性创业补贴(第三批次)即将兑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办企业类型要求:户籍为西藏自治区的农牧民,首次在乃东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所在地为乃东区);

(二)申报时间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以乃东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时间为准)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未申领过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者,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及以上,(往年已享受过此项政策者不予重复兑现);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二、申报材料

(一)《乃东区农牧民首次创业补贴资金申领表》;

(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三)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本首页未注明“农业”,需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农村户口证明(参考内容如下:姓名××,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我乡镇(街道)农业户口居民,其名下营业执照仅于乃东区内办理,且未曾申领过任何创业补贴。);

(六)企业或个体工商户6个月以上营业收入证明(如进货凭证、经营流水等);

(七)实体店正面照2张(一张门牌照、一张店内照);

(八)乃东区农牧民申领首次创业补贴资金信用承诺书;

(九)有吸纳乃东区农牧民就业的提供就业花名册的单位。

三、申请及审核流程

(一)材料提交

即日起,截至2025年11月13日(含)逾期不受理,携带完整申报材料至乃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乃东区医疗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填写《农牧民创业补贴申报受理台账》,登记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账号、注册时间、注册地址等)。

(二)联合审核

受理部门将汇总材料,会同市场监管局、税务部门等核实注册地、注册日期、经营状态及营收证明真实性。

(三)公示及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将在网信乃东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四、注意事项

(一) 请务必确保申报材料完整、信息真实,若材料不全或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责;

(二)咨询电话:乃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乃东区医疗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93-7833445。

乃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乃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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