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公示。
附件:乃东区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一批)的公示
乃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