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在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13个城市社区共公开招聘7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笔试和面试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五、加分政策
1.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初级加1分、中级加1.5分、高级加2分,持有省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初级加0.5分、中级加1分、高级加1.5分,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笔试成绩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六、公示总成绩与拟聘用人员公示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定岗招聘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政审与体检
(一)政审。考生在报考前,须填写《乃东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附件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查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山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5年(含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岗位待遇及晋升退出机制
(一)薪资福利。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奖励占30%。基本工资按二类区四级一档执行,为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每个等级根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设立若干档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在年限增加、岗位提升、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后,相应提高岗位档次,逐步增加等级工资。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区的,可为该社区年度考核合格的全体城市社区工作者增加相应绩效考核奖励。现有专职网格员、社会工作者、五类专干等在职人员聘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后,不再享受原岗位待遇。
(二)社会保障。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乡村振兴专干享受休假、安家补助等福利待遇。
(三)晋升机制。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
(四)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退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1.符合自治区确定的退休年龄条件的;
2.社区工作者单方面辞职的;
3.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的;
4.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
5.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进的;
6.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
8.选任的社区工作者换届时未继续当选且无合适岗位安排的;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
十、注意事项
(三)招聘环节中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一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乃东区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乃东区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政审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