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乃东区对截至2024年底的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梳理工作,现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