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泽当主城区活畜市场管理,规范活畜调运及交易行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市民的健康与安全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指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山南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山南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要求,泽当主城区禁止从事经营性活畜调运及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4年11月24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泽当主城区内从事活畜调运、交易的经营行为。
二、禁止范围:泽当街道、结莎街道、乃东街道以及昌珠镇扎西托美社区。(上述范围已取得合法经营执照并具规模的巴山农牧实业有限公司、次德畜牧专业合作社、贡桑禽类养殖专业合作社除外)
三、本通告中所称活畜是指牛、羊、猪、马、驴、骡及其他经人工饲养后可食用的活体畜类,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泽当主城区禁止范围内现有从事活畜调运、交易的单位或个人应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关停或搬迁工作。
五、泽当主城区禁止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租赁场地用于调运、交易活畜。凡违反本通告在上述禁止区域进行活畜交易及调运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六、对在工作中无理取闹、拒不配合、聚众闹事、妨碍相关部门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广大市民朋友需提高城市管理意识,理解和支持政府部门工作,如发现
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受理电话:0893-7827220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乃东区人民政府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