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乃东区委员会关于才仁顿珠等通知任免职的通知》(乃委〔2023〕141号)精神,经2023年12月17日二届区人民政府党组第38次会议研究,决定:
洛桑加措任乃东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副局长;
潘高任乃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次仁卓玛任乃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吉米加措任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旦增罗布任乃东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敏任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洋任乃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