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十七项(01-0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一些地方对医疗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监管缺位。 |
核查情况 | 1.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善,制度不明确。2.污水处理监测不完善,缺少污水检测报告。3.未建立管理相关台账。 |
整改目标 | 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提升全区医疗废水污染防治水平。 |
整改措施 | 一是对区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废液监测管理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二是督促区人民医院制定医疗废水问题整改方案,安排专人对医废处置设施进行管理;发现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不规范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定期开展医疗废水污染防治管理相关政策和技术培训,指导区人民医院对医疗废水污染防治进行全流程管理,全面规范收集、储存、处置、监测、排放等各环节工作。 四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置设施配备运行、消毒处理、定期监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五是落实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医疗废水处置工作机制,规范规章制度,严格抓好落实。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乃东区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索朗平措 |
联系电话 | 0893 7821784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区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展对区人民医院医疗废水管理问题、污水处理设备是否完好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逐一逐项的整改。共查处3项问题,已整改3项。 二是制定了医疗废水问题整改方案,增加污水处置专职(兼)人员,由1人增加3人,加强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全面规范收集、储存、处置、检测、排放等各个环节。日常开展监督检查,维护设备、完善相关台账等工作,保障处理设施运行稳定。 三是加强管理人员岗前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山南市人民医院学习医疗废水污染防治管理知识,针对区人民医院医疗废水污染防治需求,加装安全警示牌、执业危害告知卡、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等广告牌,指导全流程管理。 四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区卫健委定期监督检查医疗废水处置管理问题,市妇幼保健医院及市卫健委监督科相关专家现场指导,规范医疗废水台账管理,2022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6次。对医疗污水处理站老化、损坏的设施进行了维修、更换。 五是区卫健委定期召开生态环境整治和医疗废水处理专题工作会议,加大对医疗废物废水和放射源等的监管力度,对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废物废水处理过程、处置排放登记、是否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巡查,要求区人民医院每季度开展医疗废水检测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按要求对区人民医院开展监督性监测,2022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