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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乃东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1号)

2022-10-31 17:15:55 来源:藏源发布

山南市乃东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21号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乃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31日零时起,进一步调整防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全有序开放公共场所。电影院、剧院、棋牌室、游戏厅、网吧、游泳及洗浴场所、KTV、酒吧等娱乐场所有序开放。福利院、养老院、救助站可预约探访。宗教活动场所经评估审批后有序开放。进入公共场所人员要严格落实登记测温、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逢进必扫码、逢扫必查验、逢异必报告”。

二、安全有序恢复区域内人员和车辆流动。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临时性防疫卡点全面撤除,遇有突发情况,可视情恢复启用。各公安前端检查站继续按照“首站负责制”要求,持续加强对来(返)乃东人员和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既定防疫措施。7日内旅居史均在乃东的人员和车辆,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乃东区辖区内自由流动。离藏或跨市流动人员需履行出行手续。自治区外进入乃东区人员,一律提前3天通过“藏易通”进行入藏报备,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或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进入乃东区,确需进入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全程闭环管理措施,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三、安全有序推进学校复学复课。各学校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经评估符合开学条件后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各学校按照“一校一策”细化疫情防控方案,严格做好学生返校途中和返校后防控工作,落实好师生健康管理、错时错峰就餐、定期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目前居住在市域外风险区域的师生暂缓返回,确需返回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四、安全有序恢复客运班线运营。全面恢复区域内客运班线,客运车辆经防疫验收合格后恢复运营,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扫码验码、规范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实车辆每趟次消毒消杀、通风、清洁等工作。

五、安全有序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对所有市域外来(返)人员严格实施“入乃即检”。快递外卖、酒店宾馆、餐饮娱乐、交通运输、农贸商超、物流保供、环卫保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实行“一天一检”、泽当城区实行“三天一检”、全域范围实行“七天一检”。在乃东区内设置“固定+移动”“愿检尽检”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市民提供常态化免费核酸采样服务。对7天内无核酸检测记录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请广大市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扫场所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带病上班、出入公共场所。藏易通显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向村居(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抓好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全面落实行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落实个人家庭防控责任,主动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当前区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请广大市民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筑牢疫情防控的防线,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守护幸福乃东。

乃东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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