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个人): 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 定 代 表 人: 普布扎西
通 讯 地 址 : 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村委会
联 系 人: 胡 强
电 话: 13658934132
报 送 时 间: 2021年8月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制
结巴乡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责任页
批准:高俊华
核定:高俊华
审查:耿相国
校核:耿相国
参加编写人员:
姓 名 |
上岗证号 |
分工 |
签名 |
李 杰 |
水土保持岗培(乙川)级证(水)字第0625号 |
概述、制图 |
|
高俊华 |
水土保持岗培(甲)级证(水)字第7064号 |
项目概况 |
|
温 凯 |
水土保持岗培(甲)级证(水)字第7065号 |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
|
耿相国 |
水土保持岗培(甲)级证(水)字第5430号 |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
|
刘 丽 |
水土保持岗培(甲)级证(水)字第4596号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位置 |
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场地中心坐标(91°49′36.66″E,29°18′49.75″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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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包括2栋商业楼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征地面积0.79hm2,总建筑面积为3433.2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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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总投资(万元)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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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投资(万元) |
1090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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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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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21.9 |
完工时间 |
2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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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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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万m3 |
0.45万m3 |
/ |
/ |
|||||
取土(石、砂)场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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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石、砂)场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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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地貌类型 |
河谷地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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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230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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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
无制约性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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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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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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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青藏高原区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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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治理度(%) |
8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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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85 |
表土保护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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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2 |
林草覆盖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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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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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区 |
/ |
/ |
临时排水沟248m,密目网苫盖5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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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及硬化区 |
雨水管202.05m; |
/ |
临时排水沟300m,临时沉沙池2座,车辆冲洗池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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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区 |
/ |
景观绿化1911.89m2(由市政统一实施,投资不计入本项目) |
密目网苫盖19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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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区 |
/ |
/ |
临时排水沟100m,密目网苫盖3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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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工程措施 |
9.70(主体已列0) |
植物措施 |
0 (主体已列0) |
||||
临时措施 |
2.66(主体已列0)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0(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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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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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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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勘测设计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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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理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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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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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监测费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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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 |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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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36.04 (主体已列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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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拉萨大海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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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高俊华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普布扎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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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拉萨市金珠西路金珠花园A2-702 |
地 址 |
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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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850032 |
邮 编 |
8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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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高俊华/15889008944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强 13658934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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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714330321@qq.com |
电子信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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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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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署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
1.随表附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等,防治责任范围要落实项目建设区用地红线边界,并提供矢量图(电子文件)。
2.涉及取土场、弃渣场的应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
3.本表一式六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送二份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依据。
4.类别和编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目 录
附表
单价分析表
附件
1、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分布图
附图3.水系图
附图4.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5.土壤侵蚀图
附图6.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7.给排水布置图
附图8.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设计图
1概述
1.1项目简况
1.1.1项目建设必要性
结巴乡多若村辖区内产业流通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不能完全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无法满足周围居民的生活需要。
在结巴乡多若村辖区内建设新的扶贫产业有利于调整该区域扶贫产业结构,特别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并带动邻近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解决产业“卖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降低产业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有利于扩大城乡居民就业,保证城市产业供应,加快农民奔小康的步伐。
为了彻底解决扶贫产业市场经营问题,方便居民生活、稳定市场供应和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提高产业流通效率,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村委会决定在结巴乡多若村建设乡村商业街(项目属于多若村棚户改造项目的一部分),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1.1.2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场地中心坐标:91°49′36.66″E,29°18′49.75″N)。本项目征地面积0.79hm2,总建筑面积为3433.20m2(地上建筑面积3220.46m2,地下建筑面积212.74m2),容积率0.43,建筑密度13.46%。本项目包括2栋商业楼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79hm2,其中永久占地0.79hm2,临时占地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根据项目区原始地形图及现场踏勘情况,结巴乡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占地类型均为其他土地。本项目共开挖0.45万m3,共计回填土0.45万m3,土石方平衡,无余方产生。
本项目计划2021年9月开工,2022年8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9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有资金。本项目不涉及建筑拆迁和专项设施改迁。
1.1.3方案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7年3月29日通过,2013年7月25日修订);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2、技术规范及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4)《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文);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7)《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8)《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2006);
(9)《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SL312—2005);
(10)《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
(11)《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1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51240-2018)。
3、技术文件及资料
(1)《乃东区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5月);
(2)《乃东区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5月);
(3)《乃东区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施工图》(重庆市聚晟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5月);
(4)《乃东区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重庆轻工天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021年4月);
(5)《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
(6)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等自然概况和经济社会资料。
1.1.4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8月13日,乃东区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选542221202000039号),本项目用地位于棚户改造安置房的一部分;
2021年4月,重庆轻工天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完成了《乃东区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021年5月,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完成了《乃东区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乃东区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021年5月,重庆市聚晟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乃东区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施工图》;
2021年7月13日,山南市乃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编号:(2021年度)乃发改备15号);
2021年8月受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我公司(拉萨大海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护方案报告表编制。受到委托后,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程序,在认真研究该项目相关设计资料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实地踏勘,到有关部门调查收集了项目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及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资料。拟定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内容、方法和重点,制定了项目建设期间的水土保持措施,提出了水土保持监测计划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保障措施。并于2021年8月底完成了《结巴乡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
1.2设计水平年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本工程为建设类新建项目,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项目建设期。主体工程计划2021年9月启动,2022年8月竣工,总工期12个月,因此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取工程完工后的后一年,即2023年。
1.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和管辖的区域。
本工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永久征地及临时占地范围,共计0.79hm²,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工程区和施工场地区。
1.4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项目区属于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18)相关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青藏高原区一级标准。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具体修订如下:
(1)位于高山区的项目渣土防护率可减少3~5%,本项目取下限3%;
(2)土壤流失近制比在轻度为主的区域不应小于1。
(3)位于干旱地区的(根据《中国气候区划名称与代码—气候带和气候大区》(GB/T17297-1998),乃东区干燥度指标为4.60,属于干旱区)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可降低3~5%,考虑本项目位于城区,取下限3%;
(4)位于城市区的项目渣土防护率和林草覆盖率可提高1~2%,本项目取下限1%;
(5)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项目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的项目,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2个百分点,本项目取1%;
(6)根据岩土勘察报告和现场调查,项目区内均为砂卵石,无表土可以剥离,不计表土保护率。
表1.5-1 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计算表
防治指标 |
一级标准 |
按土壤侵蚀强度修正 |
按项目区域地貌修正 |
按项目区干旱程度修正 |
按项目区位于城市区域修正 |
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调整 |
采用标准 |
||
施工期 |
设计 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 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85 |
|
|
-3 |
|
|
— |
8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 |
≮1.0 |
|
|
|
|
— |
1.0 |
渣土防护率(%) |
85 |
87 |
|
-3 |
|
+1 |
|
83 |
85 |
表土保护率(%) |
90 |
90 |
|
|
|
|
|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5 |
|
|
-3 |
|
|
|
92 |
林草覆盖率(%) |
— |
16 |
|
|
-3 |
+1 |
+1 |
|
15 |
具体的防治目标为: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85%,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15%,不计表土保护率。
1.5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无绝对限制性因素。
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认为本工程选址基本合理,主体工程布设了排水和绿化(绿化由市政统一实施)等措施,方案主要新增施工期的临时措施,工程建设完工后水土流失量可控制在容许目标值范围内。
本项目为棚户改造区项目建设(棚改商业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对主体工程的选址、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及施工工艺及主体工程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等的分析与评价。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项目建设可行。
主体设计的措施和施工过程中实施的措施有效的保护项目区的水土流失,方案新增后期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措施。
综上所述,经本方案复核,主体工程选址及总体布局、施工规划等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的强制约束性规定,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能有效地控制本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风险和危害。
1.6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通过对工程建设扰动面积的统计及水土流失预测,工程共扰动、破坏原地貌面积0.79hm2,损坏植被面积0hm2;本项目共开挖0.45万m3,共计回填土0.45万m3,土石方平衡,无余方产生。本项目水土流失总量为51t,新增水土流失量24t;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道路及硬化区和绿化工程区是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道路及硬化区和绿化工程区该区域作为水土流失预防和防治的重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危害主要体现破坏水土资源;破坏水土资源;影响周边环境等方面。
1.7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本项目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工程区和施工场地区4个防治分区进行防治。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以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和恢复区域环境为目的,结合新增水土流失类型和形式,在分析其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不同分区内布置水土保持措施。本方案各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如下:(带“ ”表示主体已列)。
1、建构筑物区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248m,密目网苫盖500m2;
2、道路及硬化区
工程措施:雨水管202.05m;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300m,临时沉沙池2座,车辆冲洗池1座;
3、绿化工程区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1900m2;
绿化措施:景观绿化1911.89m2(由市政统一实施);
4、施工场地区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00m,密目网苫盖300m2。
1.8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为主体工程区;本工程建设期监测时段为自施工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调查监测;主要的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
1.9水土保持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36.04万元。主体已计列的投资约9.70万元,新增水保投资26.34万元。新增水保投资包括:施工临时措施2.66万元,监测措施费7万元,独立费用15.19万元,基本预备费1.4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免征)。
通过实施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整个工程区在设计水平年内防治目标值分别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拦渣率90%,不计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林草覆盖率为24.05%;通过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后,六项指标均达到防治目标要求,水土保持效益良好。
1.10结论
根据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政策和环保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根据工程区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流失预测,为避免工程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对工程区造成不利影响,改善当地水土保持现状,落实本方案设计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尽早成立水土保持工作领导机构,切实抓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2)按照“三同时”原则,在下阶段结合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及时完善和细化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为工程提供及时、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依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3)建设单位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作好水土保持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进行监控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4)在项目竣工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行。
2项目概况
2.1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1.1项目基本情况
2.1.1.1项目地理位置
结巴乡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位于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场地中心坐标(91°49′36.66″E,29°18′49.75″N),项目区西侧紧临市政道路,交通极为方便。
2.1.1.2工程特性
项目名称:结巴乡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征地面积0.79hm2,总建筑面积为3433.20m2(地上建筑面积3220.46m2,地下建筑面积212.74m2),容积率0.43,建筑密度13.46%
建设内容:包括2栋商业楼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90万元
建设工期:2021年9月~2022年8月,总工期12个月
本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1。
表2.1-1 综合技术指标表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7930.23 |
m2 |
|
2 |
总建筑面积 |
3433.20 |
m2 |
|
(1)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3220.46 |
m2 |
|
① |
1#商业楼 |
1645.92 |
m2 |
|
② |
2#商业楼 |
1555.02 |
m2 |
|
③ |
地下室出地面楼梯 |
19.52 |
m2 |
|
(2) |
地下总建筑面积 |
212.74 |
m2 |
设备用房 |
3 |
容积率 |
0.43 |
/ |
|
4 |
建筑基底占地面积 |
1067.12 |
m2 |
|
5 |
建筑密度 |
13.46% |
/ |
|
6 |
地面铺装 |
3273.72 |
m2 |
|
7 |
道路硬化 |
1677.50 |
m2 |
|
2.1.2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及预留工程区)组成。
1、建构筑物区
本项目建构筑物区是指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建设。本项目的建构筑物包括2栋商业楼。
总建筑面积为3220.46m2。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约为0.11hm2。
2、道路及硬化区
主要是指场内主硬化道路道路和地面铺装建设占地,本项目道路及硬化区占地面积共计约0.49hm2。
3、绿化工程区
主要是指地块内除建筑物及道路及硬化区以外的绿化用地区域,主要包括建筑物西侧的绿化,本项目绿化由市政统一进行建设。本项目绿化工程区占地面积共计约0.19hm2。
2.1.2.1总平面设计
本项目包括两栋商业楼,两栋楼布置在一条轴线上。建筑均呈东西向布置,阳光充足,通风良好,院内房屋均有良好的视觉空间。建筑物的出入口设置在东侧,在商业楼四周设置了硬化铺装地面,方便周边居民休闲购物。绿化均布置在西侧靠近道路一侧,由市政统一实施,保证整条市政道路绿化的延续性。
2.1.2.2竖向设计
竖向设计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考虑,并与商业楼外侧周边现有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相协调。合理利用地形,并合理确定各项用地标高。
场地平整后,配合建筑设计、道路设计、环境设计及合理解决车行、人行、无障碍等设计要求。
拟建场地地势呈东高,西低,地形起伏较小,属河谷地貌,雅鲁藏布江支流一级阶地。拟建场地比较开阔,地势较平缓。拟建场地地面高程在3582.48~3584.71m,相对高差2.23m。
1#楼设计标高3583.85m,2#楼设计标高3583.45m,道路及硬化铺装标高为3582.70~3583.90m,由南向北依次增高。
本工程基础型式为独立基础。基础埋深1.0m。
2.1.2.3建筑设计
1#楼地上3层(局部4层),无地下室,结构高度15.850m,框架结构,独立基础+筏板基础;2#楼地上3层,无地下室,结构高度11.350m,框架结构,独立基础。1#和2#楼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耐火等级均为Ⅱ级。
2.1.2.4道路硬化地面设计
消防车道采用30厚沥青混凝土面层+30厚粗颗粒沥青混凝土+过滤土工布+250mm厚C25无砂大孔透水混凝土+400m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100mm厚粘土封层+素土夯实;
人行道铺装采用20厚花岗岩石材地面+20mm厚粗砂找平+150mm厚C25无砂大孔透水混凝土+150m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100mm厚粘土封层+素土夯实。
2.1.2.5附属工程设计
1、给水设计
水源为城市自来水,生活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接城市主干管2条,管径为DN150mm,市政管网水压为0.3MPa。并在室外设置了环状消防管网,消防管网接自喷系统水泵接合器。
2、排水设计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及建设、环保部门要求,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雨水分别有组织的排入周边的市政污、雨水管道。
(1)污水系统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对雨水和污水(含油废水单独排出)分别进行组织;室内污水尽可能采用重力流方式进行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至室外,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雨水系统
本项目的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统;室外场地雨水设计重现期按5年设计,降雨历时10min,综合径流系数径流系数0.70。雨水经室外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雨水管径为300mm,本项目共设置雨水管网202.05m。
3、电气设计
主要包括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建筑物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网络、电话、有线电视、安防系统。
本工程在室外设置一台500KVA箱变,由市政电力引来一路10kV电源,照明、消防用电由室外箱变引来,应急照明采用集中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
4、 消防设计
本项目各建筑物之间间距均≥10.00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车道宽4.0米,道路纵坡控制在3.5%以内。转弯半径为6米的道路即是消防车道。在局部道路尽头设置消防回车场。本项目消防管道独立供水,消火栓布置在建筑物四周。
2.1.3项目占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79hm2,其中永久占地0.79hm2,临时占地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根据项目区原始地形图及现场踏勘情况,结巴乡多若村经济合作社商业楼建设项目占地类型均为其他用地(待建空地)。工程占地统计表见表2.1-2。
表2.1-2 工程占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
序号 |
项目组成 |
占地类型 |
合计 |
占地性质 |
|
其他土地 |
永久 |
临时 |
|||
主体工程区 |
建构筑物区 |
0.11 |
0.11 |
0.11 |
|
道路及硬化区 |
0.49 |
0.49 |
0.49 |
|
|
绿化工程区 |
0.19 |
0.19 |
0.19 |
|
|
临时工程区 |
施工场地 |
(0.05) |
(0.05) |
(0.05) |
|
合计 |
0.79 |
0.79 |
0.79 |
|
2.1.4土石方
2.1.4.1表土平衡分析
本项目占用的土地在前期建设棚改安置房项目已被征收,目前为待建空地,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为卵石,无表土可以剥离,本项目绿化由市政统一实施,由市政绿化时统一外购表土进行回铺,不计入本项目投资内。
2.1.4.2土石方挖填平衡分析
场地原地貌高程3582.48~3584.71m,相对高差2.23m。
1#楼设计标高3583.85m,2#楼设计标高3583.45m,道路及硬化铺装标高为3582.70~3583.90m,由南向北依次增高。
1、本项目场平开挖土石方0.22万m3,回填约0.22万m3(自然方,以下无特殊说明均指自然方)。
2、地下设备用房开挖面积212.74m2,平均开挖深度4.5m,开挖土石方0.10万m3。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
3、本项目在场地平整后进行建构物基础和道路管网的施工,土石方开挖量约0.13万m3,回填约0.13万m3。
4、绿化工程区域由市政统一进行实施,本方案不再计算相应的土方。
综上所述项目土石方开挖共计0.45万m3,共计回填土0.45万m3,土石方平衡,无余方产生。
表2.1-4 项目土石方平衡 单位:万m3
项目 |
开挖 |
土方回填 |
调入 |
调出 |
借方 |
余方 |
||||||||
表土剥离 |
一般土石方 |
小计 |
表土利用 |
一般土石方 |
小计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数量 |
来源 |
去向 |
||
① |
场地平整 |
|
0.22 |
0.22 |
|
0.32 |
0.32 |
0.10 |
② |
|
|
|
|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无余方产生。 |
② |
地下室 |
|
0.10 |
0.10 |
|
|
|
|
|
0.10 |
① |
|
|
|
③ |
建构筑物及道路基础 |
|
0.13 |
0.13 |
|
0.13 |
0.13 |
|
|
|
|
|
|
|
合计 |
|
0.23 |
0.45 |
|
0.45 |
0.45 |
0.10 |
|
0.10 |
|
|
|
图2.1-2 项目分区土石方流向框图(单位:万m3)
2.2施工组织与进度安排
2.2.1施工交通
本项目位于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西侧紧临现状市政道路,交通较为方便,区域交通可达性高,无需新建施工道路。
2.2.2施工供应条件
1、工程用水
工程区沿线水资源较为丰富,采用给水管网作为施工用水。
2、工程用电
工程区各级电网较为发达,工程施工用电可直接引接。
3、建筑材料
项目建设所用的块石、砂石料等主要材料均在山南市或乃东区采购;以上材料均可利用现有道路进行运输,运输方便。
本项目施工中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采用外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选择已经通过了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保持评价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持有当地国土主管部门颁发的开采许可证的合法砖厂、砂石料场购料。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水土流失防治原则,砖厂、砂石料场开采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应由场主负责治理,故砖厂、砂石料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属于该工程的范围,本方案未对其进行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水土保持监测等。但在建设单位的购料合同中应明确项目购料所连带产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相关工作由料场业主负责,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3施工临时工程
1、施工营地
本项目位于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位于城镇区域,施工人员租用周边的房屋,不设置施工营地。
2、施工场地
本项目在各栋建筑物周边分散设置有施工场地,包括木工加工房、钢筋加工房以及材料堆放场等,总占地500m2。
3、施工临时道路
本项目通过项目区西侧道路进行材料运输,不新建施工临时道路。
4、临时堆土场
本项目地下室仅为设备用房,场地内的开挖土石方直接堆至各个区域。绿化由市政统一实施,本项目不涉及表土回铺,不设临时堆土场。
2.2.4施工工艺
本项目施工方法主要有:机械开挖、机械平整、汽车运输、人工开挖、人工砌筑、机械浇筑和人工浇筑等。根据建设内容及时序,各项工程施工工艺如下:
(1) 场地整平与填筑
依据地形等高线平面图,计算出具体挖方及填方的详细土方量,按就近调配的原则进行切坡、回填,减少土方运距,杜绝土方二次运输;回填土方应依照施工规程进行,分层填压,确保填土密实度达到规范标淮。场地整平可直接用3m3挖掘机开挖土方,88kw推土机配合集土,15t自卸汽车运至低洼地填筑,重型碾压机碾压。
(2)建筑施工:建筑占地区工程主要有场地平整、工程基础开挖和土建工程等,其施工方法主要是机械开挖、机械平整、人工开挖、人工砌筑、机械浇筑和人工浇筑等。
(3)道路施工:主要为路面的平整和硬化,其施工方法为机械开挖、机械平整、汽车运输、人工开挖、人工砌筑、机械浇筑和人工浇筑等。
(4)管线施工:本规划工程管线主要分为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管线,管线尽量同步建设,避免重复开挖、敷设,减少地表扰动,管沟开挖采用1m3挖掘机开挖,各种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2.5进度安排
本工程计划2021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8月完工,总工期为12个月。
2.2.6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90万元,本工程资金为建设单位自有资金。
2.3自然概况
2.3.1地形地貌
山南市属于喜玛拉雅山东段,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依次由高山深切宽谷向高原湖盆、高山深切峡谷、中山中切峡谷、低山丘陵过渡,平均海拔在3400米以上。
乃东区坐落在雅鲁藏布江与其南侧支流雅砻河交汇处,属高山河谷地貌,贡布、西扎两山环护东西,城市新区主要建在雅砻河两侧和雅鲁藏布江南岸一级阶地上,老城区则是在贡布山面向两河的高台地上发展起来。乃东区正处于雅鲁藏布江中游段,河谷开阔、平坦,城区段宽在4km以上,雅砻河入江处河谷宽度超过2km。乃东区地处喜马拉雅弧形构造之北,喜马拉雅亚旋层的琼结复向斜北翼,第三纪曾是很不稳定地壳,但以第四纪开始,表现为随西藏高原整体呈阶段性隆升,进入相对稳定阶段。
拟建场地地势呈东高,西低,地形起伏较小,属河谷地貌,雅鲁藏布江支流一级阶地。拟建场地比较开阔,地势较平缓。拟建场地地面高程在3582.48~3584.71m,相对高差2.23m。
2.3.2地质、地震
1、地质
项目区周边位于青藏高原中南部,地跨冈底斯-念青唐古拉陆块、雅鲁藏布江结合带、喜马拉雅陆块,经历了冈瓦纳古陆北缘自泛非运动以来长期的沉积-构造演变,特别是受三叠纪以来特提斯洋盆的扩张,消减闭合以及喜马拉雅陆块与冈底斯陆块的强烈碰撞造山和大规模的隆升、伸展拆离、旋扭走滑作用,造成了本区沉积作用类型复杂,岩浆活动、变质作用强烈,构造层次、构造变形相、构造样式、构造组合复杂多样。依据《青藏高原及邻区大地构造单元初步划分》(潘桂棠等2002年11月)方案,本区一级构造单元属于冈底斯—喜马拉雅构造区(Ⅰ),涉及的二级构造单元从北到南有冈底斯—念青唐古拉陆块(Ⅰ1)、雅鲁藏布江结合带(Ⅰ2)、喜马拉雅陆块(Ⅰ3)。北以墨卓村—荣波断裂(F37)与冈底斯—念青唐古拉陆块为界,南以嘎竹—诺崩池断裂(F44)与康马—隆子褶冲带为界,为一近东西向延伸的带状构造混杂岩带,横贯本区,南北宽12.5~30km,向南东延入1:25万隆子县幅、林芝县幅,向西延入日喀则市幅。雅鲁藏布江结合带由嘎学—泽当褶冲带(Ⅰ2-1)和修康—曲松褶冲带(Ⅰ2-2)组成,是经晚三叠世和晚白垩世两次俯冲消减拼合而成的板块结合带。
由于喜马拉雅陆块与冈—念陆块在古新世一渐新世的强烈碰撞造山,再加上印度陆块持续在喜马拉雅陆块南麓西瓦里克一带发生陆内俯冲,使本区急剧抬升、隆升,表现为上新世末以来多次抬升所形成的各级夷平面、活动断裂、地震、水热活动、冰川以及第四系湖盆、谷地、河流阶地等。区调及相关资料表明,拟建场地位于雅鲁藏布江大断裂带,但拟建工程位于宽谷地带,地壳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从总体来看,项目场地10km内未见全新活动断裂,区内断裂构造和地震活动较微弱,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强烈地震,从地壳的稳定性来看,应属基本稳定区。
2、地震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附录A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相关规定,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
3、地层岩性
在钻探揭露范围内勘察场地内地层主要由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Q4al+pl)卵石层组成。现将各土层的分布情况分述如下:
卵石(Q4al+pl):灰褐色,灰白色,稍密~中密,岩石母岩成份主要为花岗岩、石英岩、灰岩等,呈强风化~中风化状,卵石粒径以20~150mm为主,卵石含量为55~70%,卵石磨圆度一般,呈亚圆状、圆状,充填物以粘粒为主,砂粒次之,此层未揭穿。
4、水文地质
拟建场地地下水主要为赋存于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Q4al+pl)卵石层中的孔隙潜水;主要受大气降水和地下水径流补给。勘察期间为平水期,场地地下水埋藏较深,地下水水位在地面以下3.40~5.30m,对应高程为3578.98m~3579.48m,山南市6~9月为丰水期,12月~次年3月为枯水期,其余为平水期;勘察期间为平水期。丰枯季节水位变化幅度一般约为0.5~1.0m。根据山南地区区域资料可知,其渗透系数建议为100m/d。
2.3.3水文
雅砻河为雅鲁藏布江的支流,发源于雅拉香山,山上终年冰雪覆顶,云雾缭绕。雅砻河逶迤北行80公里,在泽当镇西边注入雅鲁藏布江,全长68公里,面积920万平方米,平均宽度约14m。丰水期流量为6m³/s,枯水期流量变小,在11月-次年3月流量较小,为0.5m³/s。
项目区地表水主要为雅鲁藏布江支流,河沟宽约5.00m,水深约0.50m,冬季处于断流-半断流状态,河流位于拟建场地西侧,距拟建场地约200米,对拟建场地影响较小。
目前场内内部有一条排水沟(宽0.55m),位于绿化带下方,本项目施工时采用盖板后上方覆土,不影响排水沟排水。
2.3.4气候、气象
乃东区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高寒缺氧,空气稀薄,冬寒夏凉,太阳辐射强,日照时间长,年温差相对较大,无霜期短,冬季多大风雪。根据流域内泽当镇气象局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9.2℃;极端气温最高30.3℃,最低气温-18.2℃;相对湿度43%。空气干燥,干燥度大于3.1,多年平均蒸发量1771mm(E-601型),多年平均降雨量384.7mm,6~9月降雨344.2mm,占全年的87.0%,7~8两月占全年的55.6%。最大日降水量44.3mm,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938.6h,降水日数93d,无霜期为145d,最大冻土深0.6m,多年平均风速为2.3m/s,最大风速22.1m/s,主导风向为东北偏东风。冬春季风沙作用明显。常见的自然灾害有干旱、冰雹、霜冻、洪灾、大风、雪灾、地震和农作物病虫害等。风灾最为频繁。项目区气象特征值见表2.3-1。
表2.3-1工程所在区域气象特征值
序号 |
项 目 |
内容及数值 |
1 |
气候类型 |
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 |
2 |
多年平均气温 |
9.2℃ |
3 |
极端最高气温 |
30.3℃ |
4 |
极端最低气温 |
-18.2℃ |
5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384.7 mm |
6 |
多年平均蒸发量 |
1771mm |
7 |
多年平均无霜期 |
145d |
8 |
多年平均风速 |
2.3m/s |
9 |
最大风速(m/s) |
22.1m/s |
10 |
主导风向 |
东北偏东风 |
11 |
区内大风日数 |
100d |
12 |
最大冻土深度 |
220cm |
13 |
雨季时段 |
6~9月 |
14 |
风季时段 |
11~4月 |
15 |
大于10℃积温 |
2800 |
2.3.5土壤
乃东区区内基带土壤为山地灌丛草原土,其次为淋溶褐钙土、亚高山草甸土和高山草甸土,海拔5000m以上地区有小面积高山寒漠土,区内优势土种为山地灌丛草原土。
根据《岩土勘察报告》,场地原地貌表层主要为砂卵石,无表土可剥离。
2.3.6植被
项目区周边现有植被主要为城市绿化树种、高原草甸植被和农田植被,包括槐树、杉树、柏树、柳树、榆树、女贞、大叶黄杨、草皮以及大棚农作物等。
2.3.7其他
本项目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重要敏感设施。
2.4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现状
2.4.1项目区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项目区所在的乃东县为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和冻融侵蚀为主,伴有风力侵蚀,项目区属西南土石山区,水土流失容许值为500t/(km²·a)。
2.4.2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项目区所在的贡嘎县为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根据2019年西藏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山南市水土流失现状如下表所示:
表2.4-1山南市水土流失面积现状表 单位:km2
县(区) |
水土流失总面积 |
水力侵蚀 |
风力侵蚀 |
山南市 |
8879.43 |
7881.46 |
997.97 |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项目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位于乃东区结巴乡多若村,本项目选址唯一,无比选方案。本项目选址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如下:
1、项目区地质较稳定,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2、项目区未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3、项目不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以及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
4、项目选址无矿藏分布、无风景名胜区、无明显文物古迹、无军用设施,选址时避开了重要的水利设施。
5、该项目占地类型均为其他土地,未占地耕地和园地。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具体如下: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约束性分析
本工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限制性因素的比较分析详见表3.1-1。
表3.1 1 主体工程的约束性分析(水土保持法)
序号 |
约束性条件 |
相符性分析 |
分析结果 |
1 |
第十七条: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
未涉及崩塌、滑坡危险区等采石取土 |
符合 |
2 |
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
未涉及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严重区 |
符合 |
3 |
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
不属于“农林开发项目” |
符合 |
4 |
第二十四条: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该项目位于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无法避让,防治标准采用了一级标准(最高标准)并提高了林草覆盖率。项目回填土采用自身的挖方,减少了设置取土场而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减少了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提高植物措施标准等。 |
符合 |
5 |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已委托拉萨大海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水保方案 |
符合 |
6 |
第二十八条:弃砂、石、土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不设弃渣场。 |
符合 |
7 |
第三十二条: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方案已补充 |
符合 |
8 |
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标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 |
本项目无表土可剥离。 |
符合 |
3.1.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约束性分析
本工程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限制性因素比较分析详见表3.1-2。
表3.1 2 主体工程的约束性分析主体工程的约束性分析(GB50433-2018)
序号 |
项目 |
GB50433-2018的约束性条件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分析 |
1 |
工程选址 |
1、主体工程应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主体工程应避让河流两岸、湖泊、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主体工程应避让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1、本项目无法避开,建设方案提出了相应的设计要求; 2、本项目不涉及; 3、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相关规定 |
2 |
建设方案 |
1、城镇区的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2、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 2)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 3)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 4)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个百分点 |
1、提高了绿化设计标准; 2、本项目竖向设计充分考虑土石方挖填及利用,设置了排水措施,提高了绿化指标。 |
符合相关规定 |
3 |
取土(石、砂)场设置 |
1、严禁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 2、应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并于周边景观相互协调; 3、在河道取土(石、砂)的应符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 4、应综合考虑取土(石、砂)结束后的土地利用。 |
本项目不设取土场。 |
符合相关规定 |
4 |
弃土(石、渣)场选址 |
1、严禁在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 2、涉及河道的应符合河流防洪规划和治导线的规定,不得设置在河道、湖泊和简称水库管理范围内; 3、在山丘区宜选择荒沟、凹地、支毛沟,平原区宜选择凹地、荒地,风沙区宜避开封口;、 4、应充分利用取土(石、砂)场、废弃采坑、凹陷区等场地; 5、应综合考虑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结束后的土地利用。 |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无余方产生。 |
符合相关规定 |
5 |
施工组织 |
1、应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 2、应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 3、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沟渠、公路、铁路、居民点和其他重要基础设施时,宜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导出; 4、弃土、弃石、弃渣应分类堆放; 5、外借土石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工程废弃的土(石、渣),外购土(石、料)应选择合规的料场; 6、大型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 7、工程标段划分应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土(石)方、弃土(石、渣)方和临时占地数量。 |
1、本项目施工场地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 2、主体工程进行了施工组织,未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 3、本项目不涉及; 4、本项目不涉及; 5、本项目不涉及; 6、本项目不涉及; 7、本项目不分标段施工。 |
符合相关规定 |
6 |
工程施工 |
1、施工活动应控制在设计的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内; 2、施工开始时应首先对表土进行剥离或保护,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 3、裸露地表应及时防护,减少裸露时间;填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 4、临时堆土(石、渣)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等措施; 5、施工产生的泥浆应先通过泥浆沉淀池沉淀,再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6、围堰填筑、拆除应采取减少流失的有效措施; 7、弃土(石、渣)场地应事先设置拦挡措施,弃土(石、渣)应有序堆放; 8、取土(石、砂)场开挖前应设置截(排)水、沉沙等措施; 9、土(石、料、渣、矸石)方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治沿途散溢。 |
1、本项目施工场地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 2、本项目场地内无表土剥离; 3、本项目做到了随挖随填,随运; 4、本项目不涉及; 5、本项目不涉及; 6、本项目不涉及; 7、本项目不涉及; 8、本项目不涉及; 9、本项目运输过程中采取了保护措施。 |
符合相关要求 |
7 |
城市区域项目特殊规定 |
1、应采用下凹式绿地和透水材料铺装地面等措施,增加降水入渗; 2、应综合利用地表径流,设置蓄水池等雨洪利用和调蓄设施; 3、临时堆土(料)应采取拦挡、苫盖、排水、沉沙等措施,运输渣、土的车辆车厢应遮盖,车轮应冲洗,防止产生扬尘和泥沙进入市政管网; 4、取土(石、砂)、弃土(石、渣)处置,宜与其他建设项目统筹考虑。 |
1、本项目主体设计考虑了降水入渗措施; 2、主体工程设置了雨水利用设施; 3、方案进行补充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4、本项目不设弃土场和取土场。 |
符合相关规定 |
8 |
青藏高原区特殊规定 |
1、应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保护地表、植被; 2、高原草甸区应注重草皮的剥离、保护和利用; 3、防护措施应考虑冻害影响。 |
1、本项目临时占地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新增施工临时占地; 2、项目区无表土可剥离; 3、主体工程已考虑冻害。 |
符合相关规定 |
3.1.3环境敏感区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均符合环境敏感区相关政策。
3.1.4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结论
本工程选址满足《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关于选址的水土保持限制和制约性规定;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选址是可行的。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分析评价
(1)平面布置
本项目包括两栋商业楼,两栋楼布置在一条轴线上。建筑均呈东西向布置,阳光充足,通风良好,院内房屋均有良好的视觉空间。建筑物的出入口设置在东侧,在商业楼四周设置了硬化铺装地面,方便周边居民休闲购物。绿化均布置在西侧靠近道路一侧,由市政统一实施,保证整条市政道路绿化的延续性。
(2)竖向布置
拟建场地地势呈东高,西低,地形起伏较小,属河谷地貌,雅鲁藏布江支流一级阶地。拟建场地比较开阔,地势较平缓。拟建场地地面高程在3582.48~3584.71m,相对高差2.23m。
1#楼设计标高3583.85m,2#楼设计标高3583.45m,道路及硬化铺装标高为3582.70~3583.90m,由南向北依次增高。
本工程基础型式为独立基础。基础埋深1.0m。
(3)水土保持评价
本项目充分考虑与周边道路和环境的协调,在平面布置上考虑了与周边大环境的区位关系;在竖向布置上,本项目的地面高程与周边道路的高程相协调,在视觉与周围道路、建筑物相融合。从水土保持角度认为项目建设方案和布局合理可行。
3.2.2工程占地分析评价
(1)参考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并与建设单位核实,根据征地红线确定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79hm2,均为永久占地0.79hm2,临时占地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行政区划属山南市乃东区。
(2)通过严格控制施工红线,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利用永久占地布置,最大限度减少了工程占地和扰动范围,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从占地类型看,工程占用了其他土地,未占用生产力较高的耕地、园地。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水土流失危害可控。
综上所述,工程在占地数量和占地类型等方面对水土保持而言并未形成制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3土石方平衡分析与评价
本工程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地下室施工、基础工程开挖与回填、管道施工等。经核实,本项目挖方0.45万m3,共计回填土0.45万m3,土石方平衡,无余方产生。
主体工程设计的土石方量符合生产实践,减少了土石方的开挖,项目施工时控制了施工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项目土石方平衡,不设置弃土场,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施工过程中减少重复开挖和土石方多次倒运。
3.3主体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本工程为点型建设类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道路及硬化区、建筑物及景观绿地(由市政实施,投资不计入本项目内)建设,为确保主体工程的安全,主体工程设计中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评价。
1、界定原则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水土保持工程按以下原则界定:
(1)主导功能原则
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的工程,其设计、工程量、投资应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
(2)责任分区原则
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征地、临时占地,因施工结束后将归还当地群众或政府,该范围内的各项防护措施算作水土保持工程,计入水土保持方案。
(3)试验排除原则
遵照生产建设项目拦挡和排水工程水土保持界定原则和本工程特性,对主体工程设计的工程防护进行评价。
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通过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中原则界定,纳入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为:排水措施。本工程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工程量见下表。
表3.3 3 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工程量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计(万元)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
|
9.70 |
(一) |
道路及硬化区 |
|
|
9.70 |
1 |
雨水管 |
m |
202.05 |
9.70 |
|
主体已列工程总投资 |
|
|
9.70 |
4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4.1措施总体布局
4.1.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主体工程相应设计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设计内容是根据工程区自然环境现状,结合项目开发建设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预防和防治因工程建设诱发的新增水土流失,同时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原有水土流失进行治理,达到控制水土流失、美化工程区环境的目的。在方案设计中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和工程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部署,布置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并坚持以下原则:
⑴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对因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全面治理。
⑵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水土保持责任和义务。
⑶ 坚持分区防治的原则,并结合水土流失预测和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要求,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相配套。
⑷ 坚持全面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因工程造成水土流失的范围进行全面治理;并对水土流失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治理。
⑸坚持效益统一、生态效益优先原则,在水土保持各项措施中,以生态建设为先导,水土保持措施要达到经济合理,最终达到水保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和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⑹遵循经济性、技术可行性和易操作性原则,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材料应尽量就地取材,节省投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制定、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在不影响水土保持效能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以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能。
⑺ 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4.1.2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是在对主体工程已采取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护措施基础上,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进行布置的。本工程建筑物及施工活动相对集中,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以防治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和恢复区域环境为目的,提出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使之形成一个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土地整治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临时防护措施相配套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既能有效地控制项目建设期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又能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
4.1.3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原则
4.1.3.1工程措施设计原则
(1)对于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在方案编制中不再重新设计,对于达不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和要求的工程,将在原设计基础上加深细化;
(2)在主体工程之外规划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时以安全、经济、水土保持效果好为原则;
(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主体工程相互协调,不影响主体工程的顺利施工;
(4)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同时参照水利部和相关行业有关的技术规范,工程设计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植物措施设计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工程建设要求布设相应的植物绿化措施;
(2)适地适树,优化树种。选择优良的乡土树种和草种,或经过多年种植已适应当地环境的引进树种、草种;
(3)满足防护要求,提高绿化标准。乔、灌、草合理搭配,针阔叶树有机结合,绿化与美化相互统一,并与周围植被和环境相协调,景观效果良好,达到快速恢复植被,改善周边生态环境的目的。
4.1.3.3临时防护措施设计原则
(1)施工建设中,临时堆土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覆盖等措施;
(2)对施工开挖、剥离的表土应安排场地集中堆放,用于工程施工结束后绿化等的覆土利用;
(3)施工中的裸露地,在遇暴雨、大风时应布设防护措施;
(4)施工建设场地应布设临时拦护、排水、沉沙等设施,防止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
4.2措施布设
4.2.1防治措施设计
4.2.1.1 建构筑物区
建构筑物区主要是建筑物施工,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本项目建筑物基础以及地下室开挖时,形成裸露边坡,需设置苫盖、同时本项目跨越雨季,需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以及建筑物施工物料堆放临时苫盖措施。
1、临时措施
(1)临时排水沟(方案新增)
本项目基础施工过程中,本方案考虑项目区建筑基础基坑开挖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用于疏导外围汇水,建筑物排水沟接入道路及硬化区排水沟,该区域的不再设置临时沉沙池。根据估算,本工程布设临时排水沟总长248m。为节约成本采用夯实土质截水沟,梯形断面,底宽30cm,深30cm,边坡比为1:1。临时排水沟使用完后及时填埋平整。
临时排水沟接入道路及硬化区排水沟和沉沙池,雨水最终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后外排场地外。
(2)临时苫盖(方案新增)
本方案在堆料场地的堆体表面以及基础基坑开挖形成的裸露边坡采取密目网苫盖。经统计,该防治分区共需密目网约500m2。
密目网使用完后拆除回收或废弃。
4.2.1.2 道路及硬化区
本项目道路施工期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使用,在施工后期进行道路硬化。主体设计中考虑了雨水管排水系统,由于道路及硬化区排水系统在项目建设后期才能建成。为防止降雨对工程的施工产生影响,本项目主要考虑施工期临时排水及沉沙池措施。
1、工程措施
(1)雨水管(主体已有)
厂区设室外雨水系统,雨水排水主管网就近排入南侧市政雨水系统。室外雨水由场地、道路边雨水口收集汇入室外雨水系统;屋面雨水由雨水斗收集,经重力流雨水立管接入室外雨水沟后排入雨水系统。室外埋地排水管采用双壁波纹管,管径为300mm。本项目共布设雨水管202.05m。
2、临时措施
(1)临时排水(方案新增)
本方案考虑施工过程中提前开挖土质排水沟,临时排水沟修建在道路两侧,采用梯形断面,底宽30cm,深30cm,边坡比为1:1,排水沟与场地四周其它已有的排水系统连接,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排入西侧市政雨水排水系统。经计算,需布设排水沟总长度约300m。临时排水沟使用完后及时填埋平整。
(2)沉沙池措施(方案新增)
为减少泥沙淤积周边排水系统,沉沙池主要布设在排水出口,它和场地四周临时排水沟相接形成配套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根据排水沟断面及沉沙要求,临时沉沙池为土质,断面形式为梯形断面,临时沉沙池底长2m,底宽1m,深1m,坡比1:0.75,池底及边坡拍实。根据计算,共设置沉沙池2座。临时沉沙池使用完后及时填埋平整。
临时排水沟雨水经沉沙池处理后最终排至西侧市政雨水管网。
(3)车辆冲洗池(方案新增)
本项目施工时为减少进出车辆产生的水土流失,在西侧出入口设置1套车辆冲洗池。
4.2.1.3 绿化工程区
绿化工程区主要是指除道路及硬化区、建筑以外的绿化建设占地范围,本项目绿化由市政统一实施,本项目施工完成后采用防尘网对绿化工程区进行覆盖。
1、临时措施
(1)临时覆盖(方案新增)
施工过程中,由于季节原因,土方回填后不能立即绿化,为减少施工过程中降雨产生的径流对裸露的地表的侵蚀,工程在对裸露的区域采防尘网苫盖。经统计,该区域预计使用密目网0.19hm2。
密目网使用完后拆除回收或废弃。
4.2.1.4 施工场地
本项目场地平整后,在建筑物四周设置有施工场地,包括木工加工房、钢筋加工房以及材料堆放场等,总占地500m2。本方案仅补充场地周边的临时排水措施以及材料堆放的密目网措施。
1、临时措施
(1)临时排水(方案新增)
本方案考虑在施工场地周边补充开挖土质排水沟,临时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底宽30cm,深30cm,边坡比为1:1,排水沟与场地四周其它已有的排水系统连接,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排入附近的城市排水系统。经计算,需布设排水沟总长度约100m。临时排水沟使用完后及时填埋平整。本项目施工场地分散设置,临时排水沟接道路硬化区临时排水沟,不单独设置临时沉沙池。
(2)临时覆盖(方案新增)
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内堆放砂石料,未防止降雨冲刷或大风天气产生扬尘,采用密目网苫盖。经统计,该区域预计使用密目网300m2。
密目网使用完后拆除回收或废弃。
4.2.2防治措施工程量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主体工程已列的水土保持相关措施详见表4.2-1,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见表4.2-2。
表4.2 4 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工程量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
|
(一) |
道路及硬化区 |
|
|
1 |
雨水管 |
m |
202.05 |
表4.2 2 方案新增水土保持工程量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第一部分 临时措施 |
|
|
(一) |
建构筑物区 |
|
|
1 |
临时排水沟 |
m |
248 |
2 |
密目网 |
m2 |
500 |
二 |
第二部分 临时措施 |
|
|
(一) |
道路及硬化区 |
|
|
1 |
临时排水沟 |
m |
300 |
2 |
临时沉沙池 |
座 |
2 |
3 |
车辆冲洗设施 |
套 |
1 |
(二) |
绿化工程区 |
|
|
1 |
密目网 |
m2 |
1900 |
(三) |
施工场地 |
|
|
1 |
临时排水沟 |
m |
100 |
2 |
密目网 |
m2 |
300 |
5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
5.1投资估算
5.1.1编制原则
(1)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估算依据、价格水平年与主体工程一致,不足部分按《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计列;
(2)本方案水土保持投资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投资和水保方案新增投资两部分;
(3)人工基础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与主体工程一致;
(4)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价格水平年取2021年3季度。
5.1.2编制依据
(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10号文;
(2)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废止《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的函》(水保监督函〔2014〕2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质监测业务业务经费定额标准(试行)》与《水土保持业务经费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水财务〔2014〕253号);
(5)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
(7)西藏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价格文件。
(8)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颁布《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藏水字[2020]34号)。
5.1.3编制说明
(一)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预算单价
城关区位于西藏自治区地区类别二类区,人工工资为8.95元/工时。
2、材料预算单价
①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采用主体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主体工程中没有的采用市场价,包含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等费用。
②其他材料预算价格:采用主体工程其他材料预算价格,主体工程中没有的采用当地物价部门发布的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其他价格采用现行市场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见附表。
(3)施工机械台班费
机械台时费与主体工程一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中所规定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进行计算,本项目主体工程调整系数为106.1%,在台时数量里计列。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价格见附表。
(二)费用组成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包括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等四部分组成。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和扩大系数的取费标准如下(气温一类区标准)。
(1)其它直接费:土地整治、防风固沙和植物措施为4%,其他工程措施和监测措施6%;
(2)间接费: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工程措施中土方工程5.9%,石方工程7.9%,混凝土工程6.1%,基础处理工程6.8%,其它工程措施7.9%,,监测措施7.9%,植物措施5%;
(4)企业利润:以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为计算基数,工程措施、植物监测措施和施工临时措施均为7%;
(5)税金:税金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
各项取费计算如下:
(1)直接费:按定额计算。
(2)措施费:措施=直接费×措施费率。
(3)间接费:间接费=直接工程费(直接费+措施费)×间接费率。
(4)企业利润: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5)税金: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6)临时工程取费标准:
①本方案设计的临时工程按工程投资计列(如密目网苫盖、临时拦挡等);
②其他临时工程费:按第一部分工程措施和第二部分植物措施投资的2%计算。
(三)独立费用
(1)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按建设工作量的2%计取(新增投资在1000万以下),与主体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合并使用,满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和评估工作的需要。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水土保持编制费为6万。
(3)科研勘测设计费:依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计列。
(4)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方案水土保持监理费并入主体工程监理费中,与主体工程合并使用。
(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6万元。
(四)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新增措施一到五部分的合计的6%计。
(2)价差预备费暂不记列。
(五)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综字[2015]38号)的规定,本项目为棚改安置房项目,属于第十二条 “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5.1.4估算结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36.04万元。主体已计列的投资约9.70万元,新增水保投资26.34万元。新增水保投资包括:施工临时措施2.66万元,监测措施费7万元,独立费用15.19万元,基本预备费1.4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免征)。详细投资估算见表5.1-1~5.1-4。
表5.1 1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植物措施费 |
临时工程 |
其他费用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
|
|
|
0.00 |
9.70 |
9.70 |
1 |
道路及硬化区 |
|
|
|
|
|
9.70 |
9.70 |
二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
|
|
|
|
|
0.00 |
三 |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1.20 |
|
|
|
2.66 |
|
2.66 |
(一) |
临时防护工程 |
1.20 |
|
|
|
2.66 |
|
2.66 |
1 |
建构筑物区 |
|
|
|
|
0.43 |
|
0.43 |
2 |
道路及硬化区 |
1.04 |
|
|
|
1.04 |
|
1.04 |
3 |
绿化工程区 |
0.16 |
|
|
|
1.03 |
|
1.03 |
4 |
施工场地区 |
|
|
|
|
0.16 |
|
0.16 |
四 |
第四部监测费 |
|
|
|
7 |
7 |
|
7.00 |
一至四部分合计 |
2.60 |
|
|
7.00 |
9.66 |
9.70 |
19.36 |
|
五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
|
|
15.19 |
15.19 |
|
15.19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
0.19 |
0.19 |
|
0.19 |
2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
|
|
6.00 |
6 |
|
6.00 |
3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
3.00 |
3 |
|
3.00 |
4 |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
|
|
|
0.00 |
0 |
|
0.00 |
5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
|
|
6.00 |
6 |
|
6.00 |
六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
|
|
22.19 |
24.85 |
9.70 |
34.55 |
七 |
基本预备费 |
|
|
|
|
1.49 |
|
1.49 |
八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
|
0(免征) |
|
0(免征) |
九 |
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
|
|
|
|
26.34 |
9.70 |
36.04 |
表5.1 2 水土保持分项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万元) |
三 |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
|
|
|
2.66 |
(一) |
临时防护工程 |
|
|
|
2.66 |
1 |
建构筑物区 |
|
|
|
0.43 |
|
土方开挖 |
m2 |
44.64 |
36.03 |
0.16 |
|
防尘网苫盖 |
m2 |
500 |
5.40 |
0.27 |
2 |
道路及硬化区 |
|
|
|
1.04 |
|
土方开挖 |
m2 |
66 |
36.03 |
0.24 |
|
车辆冲洗池 |
套 |
1 |
8000 |
0.80 |
3 |
绿化工程区 |
|
|
|
1.03 |
|
防尘网苫盖 |
m2 |
1900 |
5.40 |
1.03 |
4 |
施工场地 |
|
|
|
0.16 |
|
土方开挖 |
m2 |
18 |
36.03 |
0.06 |
|
防尘网苫盖 |
m2 |
300 |
5.40 |
0.16 |
(二) |
其他临时工程 |
|
2.00% |
0.00 |
|
四 |
第四部监测费 |
|
|
|
7 |
五 |
独立费用 |
|
|
|
15.19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一+二+三+四)×2% |
0.19 |
|
2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
结合项目实际 |
6 |
|
3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结合项目实际 |
3 |
|
4 |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
|
纳入主体监理 |
0 |
|
5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
|
6 |
|
|
一至五部分之和 |
|
|
|
24.85 |
六 |
基本预备费 |
|
(一~五)×6% |
1.49 |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m2 |
|
1.7 |
0(免征) |
|
新增水保工程总投资 |
|
|
|
26.34 |
表5.1 3 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计(万元)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
|
9.70 |
(一) |
道路及硬化区 |
|
|
9.70 |
1 |
雨水管 |
m |
202.05 |
9.70 |
|
主体已列工程总投资 |
|
|
9.70 |
表5.1-4 分年度投资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分年度投资 |
合计 |
|
2021 |
2022 |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
9.70 |
9.70 |
二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
|
|
三 |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2.66 |
|
2.66 |
四 |
第四部监测费 |
2.00 |
5.00 |
7.00 |
五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9.19 |
6.00 |
15.19 |
六 |
基本预备费 |
1.49 |
|
1.49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0(免征) |
八 |
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
15.34 |
20.70 |
36.04 |
5.2效益分析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应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重分析方案实施后在控制水土流失方面产生的保土保水、改善生态环境全方面的效益和作用。本方案着重分析工程建设区在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后所产生的效益,效益分析中以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为主,其次才考虑其它方面的效益。
5.2.1水土保持基础效益
在方案拟定的各项措施实施后,施工期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在试运行期的水土流失也很小,方案实施可有效防治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防止土壤被雨水、径流冲刷,保护水土资源,使占地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使工程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得0.79hm2;本项目扰动地表面积0.79hm2,方案实施后所有的扰动面积都将得到利用、硬化和绿化。
水土保持基础效益指标包括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本方案对各项六项指标达到情况进行了计算。
(1)水土流失治理度:本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共0.79hm2,可能形成水土流失面积基本得到防治,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可达99%。
表5.2-1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单位:hm2
扰动工区 |
扰动土地面积(hm2) |
水土流失总面积(hm2) |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hm2) |
设计目标(%) |
达到指标(%) |
||
工程措施面积 |
植物措施面积 |
小计 |
|||||
项目建设区 |
0.79 |
0.19 |
0.19 |
0.19 |
0.19 |
82 |
99 |
注:本项目可绿化的区域均已绿化(项目完工后由市政统一绿化),考虑植被不能100%覆盖,扣除1%,下同。
(2)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容许值为500t/km2·a,方案实施后实际控制值为500t/km2·a,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
(3)渣土防护率: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总体规划合理,场地内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临时堆土全部采用防尘网苫盖,在水保方案实施后,严格按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加强管理、监督工作,拦渣率将达到90%。
(4)表土保护率:本项目无表土可剥离,不计表土保护率。
(5)林草植被恢复率:本项目的可绿化面积为规划绿地面积,项目用地范围内可绿化面积基本恢复绿化,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
表5.2-3 林草植被恢复率
扰动工区 |
可绿化面积 (hm2) |
林草植被面积 (hm2) |
设计目标 (%) |
达到指标 (%) |
项目建设区 |
0.19 |
0.19 |
92.0% |
99% |
(6)林草覆盖率:本工程建设区面积0.79hm2,林草植被面积共0.19hm2,林草植被覆盖率24.05%。
表5.2-4 林草覆盖率
扰动工区 |
项目建设区面积(hm2) |
林草植被面积(hm2) |
设计目标(%) |
达到指标(%) |
项目建设区 |
0.79 |
0.19 |
15% |
24.05% |
通过计算,通过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后,五项指标均达到防治目标要求(项目区无表土,不计表土保护率),水土保持效益良好,满足项目的防治目标要求。
5.2.2生态效益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在主体工程建设区实施绿化后,将大大提高地面植被覆盖度,工程总绿化面积为0.19hm2,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99%,这有利于提高工程区植被覆盖率,而且各项植物措施可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提高土地肥力,改善工程区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5.2.3社会效益
通过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地采取水土保持预防、治理、监督检查和监测措施,使项目建设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及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从而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不仅有利于项目区社会经济发展,又美化工程区环境,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项目实施后,可促进项目区国民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实现项目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将明显增加地方税收和劳动就业,并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5.2.4经济效益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可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从而避免泥沙淤塞市政排水系统,同时改善项目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从而获得直接和间接的两方面的经济效益。
6水土保持管理
6.1组织机构与管理
建设单位首先要设立专人负责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或委托当地的水土保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建立监理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监督部门要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具体可通过以下制度来实现:
(1)建立限期防治目标责任制。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年度分解,纳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落实奖惩措施,限期治理。
(2)完善现场监督检查制度。水保监督检查实行定员定责,监督人员应按照本工程建设进度,定时前往现场检查各项水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完善水保方案年检制度。建立水保方案年检制度,检查落实当年完成的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量和投资总额,若发现未完成当年的治理任务,要提出整改意见,追加下一年度的治理任务。
(4)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6.2后续设计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
6.3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24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可由业主单位自行监测或委托有技术的单位进行监测。
6.4水土保持监理
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必须实行监理制度,形成以项目法人、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三方面相互制约,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合同管理模式,以期达到降低造价、保证进进度、提高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单位派出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的水保监理人员,采取跟踪、旁站等监理方法,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投资等进行控制,对水土保持工程实行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水土保持监理的主要内容为水土保持工程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阶段的招标工作、勘测设计、施工等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由主体监理一同进行监理。
6.5水土保持施工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应采取“三制”质量保证措施,即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以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设计标准。
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按水土保持工程技术要求,把水土保持工程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措施内容、植物措施内容、临时措施内容、承包商应履行的水土保持责任等各项内容纳入招标文件的正式条款中,中标后承包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条款执行。工程建设中外购砂石料,在购买合同中应明确料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中标单位在实施方案过程中,对设计内容如有变更,应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报批程序。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表植被。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6.6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根据办水保[2019]172号文的相关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报备并取回报备回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一般应当按照编制验收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公开验收情况、报备验收材料的程序开展。本工程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如果是具备验收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标准规范,并将成活率、覆盖度、均匀度等植物措施指标作为验收标准。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去提交资料的部门领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
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切实做到“三同时”,以有效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工程单价汇总表 |
||||
序号 |
措施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密目网苫盖 |
m2 |
5.40 |
|
2 |
开挖土石方 |
m3 |
36.03 |
|
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
|||
材料编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价格(元) |
1 |
42.5MPa水泥 |
t |
564.1 |
2 |
中砂 |
m3 |
77.67 |
3 |
水 |
m3 |
3 |
4 |
电 |
KW.h |
2.55 |
5 |
风 |
m3 |
0.12 |
6 |
柴油 |
kg |
7.61 |
7 |
汽油 |
kg |
7.9 |
8 |
密目网 |
m2 |
2.5 |
9 |
标准砖 |
千块 |
420 |
10 |
石子 |
m3 |
82.52 |
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
|||||||
编号 |
机械名称及规格 |
机械台 时费 |
其 中(元) |
||||
(元/台时) |
折旧费 |
修理及替 |
安拆费 |
人工费 |
动力燃 |
||
换设备费 |
料费 |
||||||
2002 |
混凝土搅拌机0.4m3 |
22.15 |
3.29 |
4.34 |
1.07 |
9.54 |
5.22 |
3059 |
胶轮架子车 |
0.92 |
0.26 |
0.66 |
|
|
|
1031 |
推土机74kw |
144.64 |
19 |
22.81 |
0.86 |
21.3 |
80.67 |
1030 |
推土机功率59kW |
72.01 |
9.39 |
11.73 |
0.49 |
25.2 |
25.2 |
1006 |
挖掘机1.0m3 |
200.62 |
35.63 |
25.46 |
2.18 |
23.96 |
113.39 |
3011 |
自卸汽车3.5t |
84.23 |
7.91 |
3.95 |
|
11.54 |
60.83 |
3004 |
载重汽车5t |
87.05 |
7.77 |
10.86 |
|
11.54 |
56.88 |
2030 |
1.1kw振动器 |
2.21 |
0.32 |
1.22 |
|
|
0.67 |
2050 |
风(砂)水枪6.0m3/min |
37.18 |
0.24 |
0.42 |
|
|
36.52 |
1125 |
液压喷播植草机≤4000L |
72.4 |
2.78 |
2.39 |
0.11 |
21.3 |
45.82 |
3039 |
洒水汽车≤5000L |
100.71 |
11.86 |
14.11 |
|
11.54 |
63.2 |
8034 |
清水泵≤12.5m/h,20m |
10.53 |
0.06 |
0.34 |
0.1 |
8.88 |
1.16 |
定额编号: |
水保概[01007] |
工程名称:人工挖排水沟、截水沟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 |
挂线、使用镐锹开挖(Ⅲ类)。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
|
|
2003.18 |
(一) |
直接费 |
|
|
|
1889.79 |
1 |
人工费 |
|
|
|
1834.75 |
|
人工 |
工时 |
205 |
8.95 |
1834.75 |
2 |
材料费 |
|
|
|
55.04 |
|
零星材料费 |
% |
3.00% |
1834.75 |
55.04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6.00% |
1889.79 |
113.39 |
二 |
间接费 |
% |
5.90% |
2003.18 |
118.19 |
三 |
企业利润 |
% |
7.00% |
2121.37 |
148.50 |
四 |
税金 |
% |
9.00% |
2269.87 |
204.29 |
|
扩大 |
% |
10.00% |
2474.16 |
247.42 |
|
合计 |
元 |
|
|
2721.6 |
|
单价 |
元/m³ |
|
|
36.03 |
密目网苫盖工程 |
|||||
定额编号:03005 |
定额单位:100m2 |
||||
工作内容:铺设、搭接。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
|
|
389.82 |
(一) |
直接费 |
|
|
|
374.83 |
1 |
人工费 |
|
|
|
89.5 |
|
人工 |
工日 |
10 |
8.95 |
89.5 |
2 |
材料费 |
|
|
|
285.33 |
|
密目网 |
m2 |
113 |
2.5 |
282.5 |
|
其他材料费 |
% |
1 |
|
2.83 |
(二) |
其他直接费 |
占直接费% |
4 |
14.99 |
|
二 |
间接费 |
占直接工程费% |
7.9 |
30.80 |
|
三 |
企业利润 |
占一+二的% |
7 |
29.44 |
|
四 |
税金 |
占一+二+三的% |
9 |
40.51 |
|
五 |
扩大系数 |
% |
10 |
490.6 |
49.06 |
六 |
合计 |
|
|
|
5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