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8月26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西藏自治区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方案》(藏自然资〔2020〕63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本部门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听证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0年12月31日10:00时
二、听证地点
乃东区政府大楼
三、听证会内容
乃东区范围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制定情况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
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参加。
五、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12月20日18:30前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前往乃东区自然资源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联系人:白玛卓嘎;联系电话:7826273)。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
乃东区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我县(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乃东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