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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泽当城区货运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2020-10-12 18:01:35 来源:藏源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货运车辆停车秩序,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乃东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泽当城区道路分布的实际,划定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及农用车、拖拉机禁停区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类型

本公告所指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及农用车、拖拉机,包含各式黄牌货车、高低速工程运输车、农用车、拖拉机、装载机、挖掘机、专项(特种)作业运输车等车辆。

二、禁停区域

鲁琼大道(含)以西,昌郭路(含)以北,国道560(泽鱼线)两侧村庄内,安徽大道(含)两侧及以东,滨江路(含)两侧及以南的城区区域,覆盖了泽当城区、昌珠居委会、郭莎居委会辖区。禁停区域内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停放,因施工等需求使用上述车辆时,车辆应当停放在施工区域内,不得停放在道路两侧或小型车辆停车位内。

违反规定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三、停放要求

本着方便上述车辆停靠的原则,乃东区人民政府在原有货运停车场的基础上,再次在城区外围选取4处较大空地,建设免费停车场,请驾驶员将车辆规范停放在停车场内,具体位置如下:

1、驾考中心停车场:位于鲁琼大道驾考中心北侧,由驾考中心与钢材市场间巷道进入。

2、海达停车场:位于安徽大道与国道349线连接处,道路南侧。

3、卡多停车场(包含危化车辆品停车场):位于国道560线卡多居委会原物交会场地内。

4、江畔停车场:位于雅江南岸,滨江路北侧,琼嘎顶社区辖区内,由滨江路岔路口进入。

四、处罚方式  

1、禁停区域交警将加强路面巡逻检查,并通过电子警察全天候严查上述车辆违停行为。

2、对于违反本公告之规定的车辆,在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后仍不整改的,乃东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不再受理其办理《货运机动车通行证》的申请。

3、本公告自2020年10月25日起施行。


乃东区公安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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