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乃东要闻

“上头”更上刑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首例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近日获判决

2024-05-11 20:39:09 来源:藏源发布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抽了上头,卖了上刑。

近日,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运输含有依托咪酯成分“上头电子烟”案获依法判决。这是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正式被列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以来,本院办理的全区首例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

案情摘要

2023年10月10日,被告人熊某一根据熊某二的指示将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烟弹从拉萨市运输至山南市辖区售卖并从中获利,二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涉案烟弹中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能动履职,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涉毒犯罪坚持依法严惩、绝不手软。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因部分证据存在矛盾,多次召集了侦查机关研讨分析,不断引导取证工作,补充关键性证据,进一步夯实案件质量。同时,检察官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两名被告人多次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二人都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并自愿认罪认罚。乃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做出判决,支持本院起诉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什么 是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是医学临床上一种常用的麻醉诱导剂,本体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对中枢神经具有较强抑制作用,可诱导镇静和睡眠,一般用于静脉全麻诱导或者麻醉辅助。近年来,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将依托咪酯作为毒品替代物添加在香烟的烟丝当中,或者是添加在电子烟的烟油里面,以电子烟的形式进行贩卖。

 依托咪酯具有强成瘾性,吸食依托咪酯会对人体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产生严重危害。2023年9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非法贩卖、吸食依托咪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远离新型毒品,切勿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