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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斗气车”,这两人分别记6分罚款200元

2022-04-13 10:04:35 来源:乃东区人民政府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泪两行。”

开车上路最忌意气用事,

开“斗气车” 害人害己,

可有人偏偏就是......

4月11日,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格桑桥有两车互不相让,导致交通拥堵”。接到举报后,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经调查,4月11日15时许,驾驶人格某驾驶藏A88***号轻型普通货车,沿格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格桑桥与香曲西路路口直行时,与对向行驶左转的驾驶人郭某驾驶的藏CTX***号小型轿车,在红绿灯路口中心处因开“斗气车”互不相让,导致交通阻塞3分多钟。

由于格某和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乃东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分别给予格某、郭某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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