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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开展2021年非遗传承人考核培训

2021-10-11 16:27:07 来源:藏源发布

10月8日,乃东区开展第三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命名暨2021年非遗传承人考核培训。区委副书记、区长索朗平措出席并讲话,副区长李学军主持。

会上,李学军宣读了《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和专家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卡多噶尔谐玛、桑阿申钦寺“曲央”、克松钔谐等10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授牌;“克松钔谐”项目传承人达瓦代表乃东区非遗传承人作交流发言;会议还邀请拉萨师范学校副教授达瓦、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普查保护部助理研究员索朗为乃东区非遗传承人授课。

索朗平措强调,思想认识 要再强化。乃东区非遗传承人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增强做好非遗工作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依托乃东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不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工作措施要再强化。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结合乃东实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和登记工作,加强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和非遗保护干部队伍培训工作,打造有内涵、有影响、能延续的非遗传承人和善钻研、懂业务、能干事的非遗保护干部队伍,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意识要再强化。要有计划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工作,尤其是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坚决落实保护措施,抓紧时间进行抢救性保护,确保不失传、可传承,对保护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乃东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区文化(文物)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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